《进出口税则》第四十四章 “水曲柳 ”、 “白蜡木 ”问题初探 (何峰 龙岩海关)
摘 要:本文利用商品学、法律解释学、逻辑学等方法与理论,从植物学的角度对《进出口税
则》第四十四章中 “水曲柳 ”、“白蜡木 ”的内涵与外延、区别与联系等进行了初步的探讨与分析
研究,对相关税目进行了学理解释与再注释,旨在对税则归类、协调制度研究等有所裨益。
关键词:《进出口税则》;水曲柳;白蜡木;解析
《进出口税则》(以下简称《税则》 )第四十四章对木及木制品的分类、归类进行了规定。
我国既是一个木材生产大国, 又是一个木材消费大国, 对森林采伐和木材流通一直实行严格限
制与管理。 近年不断出台的各项宏观调控政策都涉及到木材及其制品, 因此有必要加大对木及
木制品的研究,顺应国家宏观调控的要求,维护经济、生态等安全,保障税则归类的统一、准
确,促进贸易便利化。
一、《税则》中 “水曲柳 ”、“白蜡木 ”问题缘起
。
。 ,
的
税号 44039950 对应的货品名称为 “水曲柳 ”,外文对照表里对应的名称为 “Ash” 税
号 44079500 对应的货品名称为 “白蜡木 ”,外文对照表里对应的名称为 “Of ash
(Fraxinus spp. )”同为英文 “ash” 出现了两个不同的对应的中文货品名称,那么英
文名为 “ash” 货品在《税则》里是要按 “水曲柳 ”翻译、归类,还是要按 “白蜡木 ”翻译、
归类,就成了一个需要明确的问题。由此还引出 “白蜡木 ”的具体含义的问题,即,税目
44079500 里的 “白蜡木 ”是泛指白蜡树属( Fraxinus L. )里的多种树种,还是仅指白蜡
树属里的某一具体树种,如:白蜡树( Fraxinus chinensis Roxb )。
二、植物命名相关知识简介
(一)植物的命名
由于语言和文字的差异,不同地区和不同国家的人民在开发利用植物的经验交流方面存在
许多困难与障碍,出现了 “同物异名 ”和 “同名异物 ”的现象。因此,植物的科学命名就显得
十分重要。植物的科学命名要依赖于科学的分类单位,然后由不同的分类单位组成分类系
统。在国际植物分类学研究中,主要分类单位是界、门、纲、目、科、属、种 7 级,再加
上一些亚级单位,就构成了植物分类学的命名系统
1 .双名法
1753 年瑞典植物学家林奈创建双名法,其出版的《植物种志》中所提出的用拉丁文以两
个单词(即双名法)来命名植物的方法被大家广泛接受。
按照双名法的要求,植物的学名由属名和种名形容词(简称种加词)构成,后面再加上定
名人。在双名法中,属名是名词,各自有其性别,使用单数、主格。种加词一般是形容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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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语法上对种加词的要求是: (1 )为一致性定语时,使用形容词单数、主格,与属名同性;
( 2)为非一致性定语时,使用单数(复数)所有格; (3 )为同位定语时,使用名词主格,
性别为名词原有的性别。
2 .三名法
三名法是用来对种以下单位进行命名的方法。对于种以下分类群的命名,同样要遵守相关
的命名规则。同种的命名相比,三名法只是多了变种(亚种、变型)符号( var ., ssp. 或
subsp. ,f. )、变种(亚种、变型)加词和变种(亚种、变型)的定名人。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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