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计上报回迁楼建设和超期回迁
安置情况的紧急通知
各市(县)区政府:
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要求,需各市(县)区政府上报回迁楼建设和超期回迁户安置情况(详见表一、二、三、四),请各市(县)区政府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详细填写真实准确的数据,由相关负责人对填报数据进行复核,市(县)区政府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政府公章,各市(县)区政府要对上报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请各市(县)区于1月26日17时将填报完的四个表格报到市房征办。(电子表格到营口市房征办网站“资料下载”中下载,网址:)
营口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2016年1月22日
(联系人:孙丹、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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