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众筹方案构想.doc关于集团子公司开展众筹融资的构想一、众筹是一种趋势今年2月,联合光伏在众筹网发起建立全球最大的太阳能电站的众筹项目,项目是典型的股权众筹模式。该项目预计筹资金额为1000万元,每份筹资金额为10万元,每个用户最多购买一份,所有支持者都将会成为此次项目的股东。项目截止到现在,已经超额完成了预定任务,总计筹资金额达到1000万元。众筹的概念开始在互联网上大行其道:小到一次旅行,大到一个公司,如今都开始在众筹平台上登场亮相。说起各种形式众筹的项目,真的是:“还有什么不能众筹”。鉴于中国金融行业的现状,房地产、股市现在处于一个低迷的状态,大量的民间散户资金没有投资途径,无数的中小企业、创业型企业因为银行各种贷款标准拿不到相对低成本的银行贷款,融资一直都是个无法解决的难题。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兴起,众筹成为老百姓投资理财,中小企业融资发展的非常抢手的途径之一。同样,互联网众筹对我们公司项目的发展也一样可以在资金方面提供部分的支持和保证。我们的项目也适合做众筹,关键是用怎样一种方式介入,制定怎样的众筹方案以吸引投资人。二、做众筹需要了解的规则做任何事,尤其是做金融,最要懂得的就是要知道红线在哪儿。众筹与非法集资是有红线的,只要遵循众筹项目的合法性,筹集来的资金并非非法占有、使用,以特定需求募集的资金必须做特定使用,不可挪用,不要承诺收益(文字上的表达为“预期收益”)。其实最重要的还是保护投资人的权益,只要他们的利益不受到损害,相关管理机构对于众筹还是默默支持和鼓励的,因为有助于平衡银行贷款、民间借贷,及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三、众筹商业模式的构建众筹从某种意义而言,它使社交网络与“多数人资助少数人”的募资方式交叉相遇,通过P2P或P2B平台的协议机制来使不同个体之间融资筹款成为可能。构建众筹商业模式要有项目发起人(筹资人)、公众(出资人)和中介机构(众筹平台)这三个有机组成部分。(筹资人)项目是具有明确目标的、可以完成的且具有具体完成时间的非公益活动,如制作专辑、出版图书或生产某种电子产品。项目发起人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如国籍、年龄、银行账户、资质和学历等),拥有对项目100%的自主权,不受控制,完全自主。项目发起人要与中介机构(众筹平台)签订合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项目发起人通常是需要解决资金问题的创意者或中小企业的创业者,但也有个别企业为了加强用户的交流和体验,在实现筹资目标的同时,强化众筹模式的市场调研、产品预售和宣传推广等延伸功能,以项目发起人的身份号召公众(潜在用户)介入产品的研发、试制和推广,以期获得更好的市场响应。(出资人)公众(出资人)往往是数量庞大的互联网用户,他们利用在线支付方式对自己感兴趣的创意项目进行小额投资,每个出资人都成为了“天使投资人”。公众所投资的项目成功实现后,对于出资人的回报不是资金回报,而可能是一个产品样品,例如一块Pebble手表,也可能是一场演唱会的门票或是一张唱片。出资人资助创意者的过程就是其消费资金前移的过程,这既提高了生产和销售等环节的效率,生产出原本依靠传统投融资模式而无法推出的新产品,也满足了出资人作为用户的小众化、细致化和个性化消费需求。(众筹平台)中介机构是众筹平台的搭建者,又是项目发起人的监督者和辅导者,还是出资人的利益维护者。上述多重身份的特征决定了中介机构(众筹平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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