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窗口工作汇报
20**年 1-9月份,滁州市国税局市直集中办税服务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在市局和行政服务中心的正确领导和重视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局关于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试点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两集中、两到位”的工作要求,以优化纳税服务为重点,深入推进依法治税,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办税服务和行政审批效能,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主要工作及成绩
(一)以思想工作为抓手,各项工作平稳有序
市局领导始终高度重视集中办税工作,关注工作组人员的思想动态,深入了解并积极帮助解决同志们在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让工作组人员切实感受到了组织上的关心,进一步认识到了自身工作的重要性,统一了思想,并很快形成了人员思想稳定、工作热情高涨、一切工作运转顺畅的良好局面。
20**年1-9月份,集中办税方面:共办理各类申报28235户次,征收各类税收收入亿元,发售各类发票9628户次,受理各类文书2049户次,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3112户次,办理变更登记928户次,办理税务登记872户次。集中审批方面:共受理、调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申请401户,除了36户不符合认定条件未认定外,其余365户都符合认定条件并办理了认定手续;受理747户次纳税人申请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农产品收购、机动车销售发票,发放36605份;受理58户次纳税人的退税申请,审批增值税541万元;受理13户纳税人的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申报,其中1户因资料不全已退还给纳税人,2户因审批金额超过审批权限已转交市局,其它10户均按规定予以审批,涉及资产损失1257万元。车购税征管方面:截止9月30日,共新征车辆7296辆,征收税款万元,分别较上年增长%和%;办理免税车辆47辆,免税万元;办理退税车辆32辆,退税万元;办理车购税二次业务3833件,其中换补完税证明823户,过户变更1480户,转出车辆2251辆,转入车辆479辆,在省内完全实行电子互转。
(二)以制度建设为保障,职能运转有条不紊
为了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提高各项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工作组及时制定了一系列的工作办法、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等,从而保证了工作渠道的畅通和衔接有序,实现了各项职能运转的有条不紊。
,强化考核激励措施
根据总局和省局的有关规定,结合集中办税工作的实际情况,市局制定了《滁州市国家税务局集中办税激励保障实施意见(试行)》,并经局长办公会通过印发执行。实施意见一方面对集中办税人员在工作制度和工作纪律的执行上提出了严格的要求;另一方面又提出在干部交流、职务晋升、福利待遇、教育培训、表彰奖励等方面,对集中办税工作人员予以适当倾斜等激励措施。
结合上述实施意见,工作组又进一步制定了《集中办税服务工作组工作考核办法》、《“纳税服务之星”评选暂行办法》等办法和措施。通过一系列办法的制定和实施,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完善了服务功能,充分调动了集中办税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每月评出“纳税服务之星”4名(办税2名、审批1名、车购税1名),进行表彰和奖励,在工作组形成了人人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完善工作运行机制
为保证集中审批工作的顺利运转,在市局集中审批改革总体方案的基础上,通过认真研究芜湖、马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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