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文化服务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浙江省人民政府
文化服务业是指以文化、体育、娱乐等资源为基础,以服务为手段的新兴行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生产目的、产品属性和服务对象的不同,文化服务业可分为两个层次:一是生活性的文化服务业,主要是直接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娱乐产品服务的活动,如为社会公众提供视听、阅读、娱乐、鉴赏和文化体育健身等活动;二是生产性的文化服务业,主要是为企业等提供生产性文化服务的活动,如为文化企业提供基础设施保障和人才、信息、交易、金融等公共服务平台,以及为工业企业提供工艺设计、品牌设计、咨询服务等。文化服务业对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等都具有重要的作用。为进一步加快发展我省文化服务业,根据国务院《文化产业振兴规划》、《浙江省建设文化大省纲要(2001—2020年)》、《浙江省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纲要(2008—2012年)》和《浙江省服务业发展规划(2008—2012年)》及《浙江省文化产业发展规划(2010—2015)》等,特制定本规划。
一、背景条件
当前,我省发展文化服务业面临极好的历史机遇。国务院《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将文化产业作为战略性、先导性产业提升到国家层面。我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进入全面实施阶段,省委、省政府将发展服务业作为我省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重要推动力量。文化及相关产业以其“优结构、扩消费、增就业、促跨越、可持续”的独特优势和突出特点,成为我省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选择。以互联网为代表的现代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在推动信息产业崛起的同时,也进一步加快了文化产业与教育、信息、旅游、制造等行业的融合发展,数字电视、移动多媒体、网络游戏、数字报纸等高新业态加速发展,文化旅游、文化创意、体育休闲等新兴产业方兴未艾,传统制造业面临提升文化含量、推进技术革新和产业升级的良好机遇。文化体制改革深入推进,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和管办分离取得较大突破,文化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取得显著进展,在出版发行、广播影视、文化艺术等领域涌现一批骨干文化企业,显示出强大的竞争力。我省正处于人均GDP由7000美元向10000美元跨越的关键时期,城乡居民文化消费水平进一步提升,教育、传媒、体育、旅游、娱乐等领域的消费热点不断涌现,文化消费进入一个空前旺盛的阶段,文化服务业呈现广阔的发展潜力和市场空间。
我省历史悠久,人文荟萃,科教发达,发展文化服务业具有良好的优势条件。我省拥有一大批特色传统文化资源,汇集了浙江大学、中国美术学院、浙江传媒学院等一批相关高等院校,培养了一批优秀的文化领军人物和专业人才,为发展文化服务业提供了良好的条件。近年来,我省把发展文化服务业作为文化大省建设的重要内容和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不断加大财政投入,深入推进体制创新,制定出台文化政策法规,推动文化服务业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全省各地新建扩建图书馆、博物馆、展览馆、文化馆、体育馆、音乐厅、影剧院、主题公园等一大批现代文化设施,形成了新闻出版发行、广播影视、动漫游戏、演艺娱乐、广告设计等一大批优势产业,集聚发展了一大批具有鲜明特色的园区(基地),涌现出一大批综合竞争力较强的文化企业集团和充满活力的民营文化企业,为加快发展文化服务业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但是,我省发展文化服务业仍然存在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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