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钢铁工业十年发展规划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编制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2902号
编制时间:二〇〇七年十月
项目名称:广西钢铁工业十年发展规划
行业类别:冶金机电专项规划
文件类别:环境影响报告书
委托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评价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法人代表:黎敏(院长)
目录
1 总论 - 1 -
任务由来 - 1 -
编制依据 - 1 -
法律、法规 - 1 -
与规划相关的环境保护政策 - 1 -
技术导则规范 - 1 -
规划依据 - 1 -
评价范围与评价时段 - 1 -
- 1 -
- 2 -
评价重点 - 2 -
评价方法 - 2 -
2规划概述与分析 - 3 -
广西钢铁工业现状 - 3 -
规划背景 - 3 -
规划方案简述 - 3 -
规划方案与相关规划的协调分析 - 3 -
规划与国家相关政策协调性分析 - 3 -
规划与广西发展相关规划协调性分析 - 3 -
规划与各市县规划协调性分析 - 3 -
3 规划污染源分析及环境影响识别 - 12 -
4 规划实施的主要制约因素分析 - 14 -
5 规划实施的环境影响预测与分析 - 15 -
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 15 -
大气影响预测与评价 - 15 -
固体废弃物预测与评价 - 16 -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 16 -
规划实施的社会环境影响分析 - 16 -
6 环境容量及污染物总量控制 - 17 -
7 规划方案环境可行性分析 - 18 -
环境承载力分析 - 18 -
水环境承载力分析 - 18 -
空气环境承载力分析 - 18 -
能源供需可行性论证 - 19 -
发展战略的合理性 - 19 -
工业循环经济分析 - 19 -
规划布局的环境可行性分析 - 20 -
规划建设规模合理性分析 - 20 -
8 公众参与 - 21 -
9 规划调整对策与建议 - 23 -
10 环境保护对策与减缓影响的措施 - 25 -
柳钢和防钢 - 25 -
钦州和崇左钢铁 - 25 -
11 规划环境管理红线指标 - 26 -
要素红线 - 26 -
水资源利用控制红线 - 26 -
能源利用控制红线 - 26 -
水污染控制红线 - 27 -
大气污染控制红线 - 27 -
固体废物控制红线 - 27 -
区域红线 - 27 -
12 综合结论 - 28 -
1 总论
任务由来
近期国家将调整修编我国钢铁工业发展规划,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定编制广西钢铁工业十年发展规划,并上报国家发改委,请求国家把广西钢铁工业发展列入全国的规划,以期得到国家宏观的支持。
为了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落实科学发展观,确保广西钢铁工业及其所在区域的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尽量减少和避免广西钢铁工业发展对规划所涉及地区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根据国家有关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特围绕广西钢铁工业十年发展规划编制本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编制依据
法律、法规
包括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依据。
与规划相关的环境保护政策
包括国家和地方的各种环境保护政策。
技术导则规范
包括环境影响评价及相关的技术导则规范等。
规划依据
与本规划相关的各种规划。
评价范围与评价时段
评价范围:规划所涉及的区域,即防城港钢铁基地所涉及的企沙工业区(160km2)、钦州钢铁项目所在的钦州港经济开发区(38km2)、柳州钢铁集团所在的柳州市市区、崇左钢铁项目所在的工业区(包括崇左市城市工业区,,以及龙州县东偏北
8km处的一个工业区)、南宁钢铁项目所在的五象新区(175km2)等,包括陆域环境、海域环境。
规划时段为2004~2013年,评价时段定为2007~2013年。
评价重点
根据广西钢铁工业发展方向及环境、资源制约因素,确定本次评价重点:
(1)规划实施的环境影响;
(2)规划区环境容量及资源承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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