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级护理制度
肿瘤科三病区马玉君
2018/10/17
1. 目的:根据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确定实施不同级别的护理,提升护理质量,保障患者安全。
2. 范围:全院住院患者。
3. 定义:指患者在住院期间,医护人员根据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确定并实施不同级别的护理。
4. 权责:
医生:根据护理分级标准开立医嘱。
护士:根据医嘱,并以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为依据,实施不同的护理措施。
5. 作业内容
:
特级护理: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特级护理:
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抢救的患者。
重症监护患者。
各种复杂或者大手术后的患者。
严重创伤或大面积烧伤的患者。
使用呼吸机辅助呼吸,并需要严密监护病情的患者。
实施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CRRT),并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其他有生命危险,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一级护理:
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患者。
手术后或者治疗期间需要严格卧床的患者。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且病情不稳定的患者。
ADL评估四级患者,病情随时发生病情变化的患者。
二级护理: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二级护理:
病情稳定,仍需卧床的患者。
ADL评估三级患者。生活部分自理的患者。
生活部分自理的患者。
三级护理: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三级护理:
生活完全自理且病情稳定的患者。
ADL评估二级患者。
生活完全自理且处于康复期的患者。
分级护理标识
护士根据护理级别医嘱,添加或更改患者护理级别标识。特级护理、一级护理用红色标记,二级护理为绿色标记,三级护理无标记。
分级护理标准
护士应当遵守临床护理技术规范和疾病护理常规,根据患者的护理级别和医生制订的诊疗计划,按照护理程序开展护理工作。并在工作中关心和爱护患者,发现患者病情变化,及时与医师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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