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河沟乡人民调解工作调研报告
———南河沟司法所宋小强
一、基本情况
南河沟乡位于延长县东南部,乡政府距县城74公里,东与山西省大宁县隔河相望,西与雷赤、赵家河两乡为邻,南与宜川阁楼乡接壤,北连罗子山乡,,全乡辖26个行政村、52个自然村,1636户、7385人
1、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情况
根据《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的规定,我乡人民政府依法加强了人民调解工作的组织建设。乡设人民调解委员会,与司法所合署办公,负责管理、指导全乡的人民调解工作,参与民间重大疑难纠纷的调解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代表乡人民政府依法调处社会矛盾和民间纠纷。我乡的调解组织基本形成了乡调解委员会、村级调解委员会和自然村调解小组的调解网络。
2、人民调解队伍情况
我乡共有人民调解委员会26个,其中乡调解委员会1个,村民调解委员会25个,调解小组53个,全乡共有调解人员178人,其中高中以上文化程度31人,初中以下文化程度147人,人民调解员队伍在组成上年龄偏大、文化水平偏低的状况有所改善,一批有能力、有文化、懂法律、懂政策,热爱人民调解工作的人员加入了人民调解队伍,我乡的人民调解队伍的整体素质有了一定提高。
3、人民调解工作开展情况
人民调解工作在化解群众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近年来,人民调解工作日益得到了重视和支持,乡党委、政府也加大了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力度,经过努力工作,进一步健全了调解组织,加强了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妥善调处了一大批民间纠纷,加强了毗邻地区的联防联调工作,为维护全
乡的社会政治稳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4、人民调解工作的新变化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的不断深入,所引起的社会矛盾主体日趋多元化,内容复杂化。民间纠纷的主体由公民与公民转化为公民与经济组织、与企业、与基层干部、与基层政府及管理部门;民间纠纷的内容由婚姻、家庭、邻里、继承、赡养等简单的涉及人身、财产权益方面的纠纷,发展为经济合同纠纷、干群关系纠纷、企业拖欠职工工资、医药费纠纷、宅基地纠纷、退耕还林纠纷等;民间纠纷的表现形式由当事人之间、当事人的亲朋好友、家族之间转向群众与集体、与经济组织、与管理部门之间的矛盾纠纷。这些矛盾纠纷对传统的调解方法和工作手段提出了新的挑战。
二、人民调解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实践中显现的重要作用
1、人民调解是预防纠纷、化解矛盾、筑牢了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要完成改革和发展的繁重任务,必须营造一个长期和谐稳定的杜会环境。多年以来,我们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根据社会矛盾纠纷呈现的新特点,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中的作用,建立完善了纠纷分析制度,重大疑难纠纷快报制度,定期排查和专项治理制度,牢牢掌握了工作主动权,拓宽工作领域,有效防止了矛盾纠纷的激化。预防调处成功了大量的民间纠纷和社会矛盾,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实践充分证明,人民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中越来越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大优势和作用。
2、人民调解改善了人际关系,找到了缓和与消除人民内部矛盾的“金钥匙”。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和发展,大量的人民内部矛盾产生在基层,其主要表现形式就是现实生活中大量存在和发生的民间纠纷,这正是属于人民调解工作解决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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