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
惩防体系建设
责
任
书
周礼镇中心卫生院
二〇一一年
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以下简称党风纠风),明确科室负责人相关责任,按照卫生局的有关要求,充分结合《安岳县卫生系统行风建设暨纠风工作责任书》的内容,制定本责任书。
一、考核对象
本院各科室、各党员
二、签订方式
院支部书记、院长长与院各科室签订责任书。
三、考核方法
院纠风小组平时督查,半年抽查;各科室进行自查,并将半年、年度自查情况纳入年度考核。
四、考核内容
各科室落实党风纠风责任制、廉洁自律、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等方面的情况。
五、考核等次确定
年度考核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由纠风小组根据各科室自查情况,结合平时掌握、每季度抽查、年底检查考核情况进行初步定等,报请院领导确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能评为优秀:
1、各科室负责人不能带头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责任落实不到位,责任分解不明确的,监督制度不健全的。
2、各科室干部职工因违反党纪政纪被通报批评。
3、不遵守机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计划生育制度情况的不得评优。
有下列情况之一,为不合格:
在工作中对严重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处置不当,导致上访、举报属实的。
六、奖励及惩处
1、本年度落实党风纠风责任制优秀科室,予以通报表彰和奖励。
2、落实党风纠风考核结果,作为对科室干部职工的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3、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科室干部职工不能定等为优秀。要认真查找原因,限期整改。
4、对违反《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科室的负责人,实行责任追究,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支部书记: 院长:
责任科室: 负责人:
签订时间: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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