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教育局丽水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开展第十九届丽水市中小学生电脑制作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科技局,各市直属学校(单位):
为贯切落实《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第二次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市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向纵深发展,培养学生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提高中小学生的信息素养,丽水市教育局、丽水市科学技术局决定联合开展第十九届丽水市中小学生电脑制作活动。现将相关活动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丽水市教育局
协办单位:丽水市科学技术局
承办单位:丽水市教育技术中心
丽水市科技信息中心
丽水市青少年创客教育协会
二、参加对象
丽水市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初中、小学的在校学生。
三、活动主题
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以“实践、探索与创新”为主题,旨在丰富中小学生学习生活,激发学生创新精神,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人才。
四、活动内容和评比要求
评比竞赛活动的具体内容和技术要求详见“第十九届丽水市中小学生电脑制作活动指南”。“活动指南”可登陆丽水教育网(),在“最新发文”或“教育技术”栏中查阅和下载;作品展示及活动动态信息请登陆丽水市网络图书馆(。
五、上报优秀作品数量
学生电脑制作作品(评选类项目),以县(市、区)和市直属学校为单位报送。各县(市、区)各评选项目限报2~3件,市直属学校每校各评选项目限报1~2件。
学生电脑制作作品(创客项目)以县(市、区)级教育部门和市直属学校为单位报送,县(市、区)级教育部门限报2~3件,市直属学校每校限报1~2件。
六、奖项设置
(一)个人奖项
按照评选项目设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并设优秀指导教师奖。
(二)集体奖项
综合各县(市、区)组织开展活动及获奖情况,评定“优秀组织奖”。
七、报送方式和要求
以县(市、区)、市直属学校为单位,按“评选类项目”或“创客项目”清楚归类、分类造册后,于2018年3月20日前将以下电子文档材料刻制成光盘,一式两份,寄送至丽水市教育技术中心。每个作者限报1件作品,每件作品限报1名指导教师。
(一)电子文档材料,包括:①推荐作品名单;②参评作品,内容以文件夹形式建立“第十九届全市中小学生电脑制作活动作品库”,二级文件夹分别命名为小学、初中、高中和中职,三级文件夹分别命名为参评项目名称,四级文件夹分别命名为作品名称。四级文件夹内含参赛作品、推荐作品登记表、创作说明等,并确保能够运行;③各县(市、区)组织单位和联系人信息表;④组织工作情况小结(1000字以内)。
注意:更具体的报送方式和要求详见“活动指南”。
(二)其它事项:①电脑绘画(“和教育”专项)和电脑动画(“和教育”手机动漫)作品,参赛学生直接报送。于2018年3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通过活动网站登录“和教育”移动学台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参赛作品。每个作者限报1件作品,每件作品限报1名指导教师。②微视频(英语数码故事创作
)作品,参赛学生直接报送。每个作者限报1件作品,每件作品限报1名指导教师。于2018年3月31日前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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