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合同审核办事指南
BSZN-102029-2017
西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21日
集体合同审核办事指南
受理范围
、申请人条件、申请材料
西畴县行政区域内县属企业、有关单位,省、州驻西企业。
:
(1)申请条件有营业执照,且法人注册地和生产地在本县行政区域内;
(2)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不予受理:
(1)申请单位的法人注册地址不在西畴县行政区域内,并告知企业到注册地的行政区域申请;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符合不予受理条件的。
二、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四条:集体合同签订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四条:集体合同订立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3.《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同级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共同研究解决劳动关系方面的重大问题。
4.《云南省集体合同条例》
5.《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三、实施机关
本事项实施机关为西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审批条件
,签订集体合同;
、法规、规章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集体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或者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集体协商的某项内容签订的专项书面协议。在本州建立劳动和社会保障关系,建立集体协商制度的企业
五、受理地点
受理地点:西畴县人力资和社会保障局政策法规信访与人事劳动关系股。
地址:西畴县西洒镇骆家塘村民委上新民村。
交通方式:可乘1路公交到到西畴县人社局下车。
六、申请材料
新办/延续集体合同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纸质/电子文件
份数
新办
延续
依据
备注
1
关于送审集体合同的报告
原件
纸质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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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集体合同送审表
原件
纸质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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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集体合同书
原件及复印件
纸质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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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
纸质
3
√
√
5
工会委员会社会团体法人资格证
复印件
纸质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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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复印件
纸质
3
√
√
7
工会委员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复印件
纸质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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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企业方与企业工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参会人员名单
原件
纸质
3
√
√
9
企业方与企业工会或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协商记录或者会议纪要
原件
纸质
3
√
√
10
职代会决议
原件
纸质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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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相关规章制度
原件
纸质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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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复印件应选用A4纸张,同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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