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第十一届)厦门国际动漫节金海豚
动漫作品大赛评选章程
一、总则
第一条为鼓励动漫游戏产业发展,推动信息技术在动漫游戏行业的应用,厦门国际动漫节组委会(以下简称“动漫节组委会”)将组织“金海豚”动漫作品大赛。为保证本次大赛公开、公平、公正,确保评审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二、组织机构
第二条动漫节组委会根据厦门国际动漫节的实际情况,制定《2018年(第十一届)厦门国际动漫节金海豚奖章程》(以下简称“评选章程”)和《2018年(第十一届)厦门国际动漫节金海豚奖参赛细则》(以下简称“参赛细则”)等规定,用以指导大赛工作。
第三条动漫节组委会邀请境内外动漫游戏专家、业内人士、学术机构学者担任评委,组成“金海豚”奖选片委员会(以下简称“选片委员会”)和评审团。选片委员会和评审团各设主席及委员等职务负责作品评选工作。
三、大赛时间
第四条 大赛自本章程公布之日起接受报名,2018年9月20日23:59分截止收件。10月10日至10月17日参赛作品预选和初选,2018年10月26日—10月31日入围作品终评,获奖名单将在11月予以公布。
四、大赛类别与奖项设置
第五条大赛根据作品的不同特点,分设若干奖项。奖项及名额由“参赛细则”具体规定。
第六条评审团可根据实际情况,有权建议动漫节组委会适当调整部分奖项以及获奖名额。
五、报名与参赛
第七条参赛资格:
、法规及道德规范。参赛作品不得含有色情、暴力、血腥等不良内容。
。
,集体创作作品参赛需征得主创人员的同意。获奖作品均通过网络媒体进行公示。严禁抄袭、摹仿、拷贝他人作品,一经查出,动漫节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对赛事造成恶劣影响的,动漫节组委会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八条参赛者无须缴交报名费,需在厦门国际动漫节的官方网站上(赛报名表后,按《参赛细则》要求提交参赛作品及相关资料。
第九条参赛者填交报名表后,将被视为接受本章程及《参赛细则》的各项条款。
六、评选
第十条大赛奖项的评选程序及评选标准由《参赛细则》具体规定。
第十一条动漫节组委会及评审团将根据《参赛细则》评选出获奖作品,并确定获奖名单。动漫节组委会将在评选工作结束后两周内将参赛作品的评选结果通知参赛者。
第十二条 所有通过初评的参赛作品可在厦门国际动漫节相关活动中进行公映。
七、颁奖与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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