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2015年度赵营小学教师轮岗交流实施方案
(试行)
为了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激发学校内部活力,建立符合我校特点的教师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教师轮岗交流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切实解决几个教学点上教师资源配置上的结构性矛盾,优化本学区内教育资源配置,实现教育资源共享,不断提升办学水平和效益,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中心学校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我校教师轮岗交流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中心学校有关精神,结合实际,建立和完善教师轮岗制度,真正形成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建立和完善教师轮岗制度,促进教师资源均衡配置,实现教师队伍管理上的创新与突破,积极推动我校教师轮岗交流工作。
二、基本原则
按照“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增强活力、和谐稳定”的工作要求,本着“资源共享、协调发展”的原则,将调整充实与素质提升相结合、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相结合、个人意愿与学校需求相结合,促进教师队伍合理流动,均衡配置教师资源。
三、轮岗交流方式
因工作需要或个人申请,经中心学校同意在全镇范围内轮岗交流。
四、实施办法
(一)轮岗保留对象
凡在编在岗的专任教师,均为轮岗对象。其中下列人员不作为轮岗交流对象:
1、男教师年龄50周岁以上,女教师45周岁以上的专任教师。
2、长年病假的教师(以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经县教育局批假为准)。
3、各小学的校长。
4、学校教学结构中无法调开的紧缺学科教师
(二)轮岗派出对象
1、中心学校统考或学区统考连续2次倒数的教师(从多到少排列,不超过3人)。
2、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出现重大事故且影响恶劣的教师。
3、在中心学校各类检查中受到点名批评的教师。
4、自愿轮岗交流。
(1)、鼓励优秀教师自愿轮岗外出交流。(无自愿轮岗的、人数又达不到的就按年龄由小到大硬性排列)。
(2)、自愿轮岗的教师,由本人提出申请,学校签署意见,学校根据编制和学科结构情况统一组织安排。
(3)、对于自愿轮岗的优秀教师福利待遇在原校不变。
(4)、轮岗满一年后,继续回原校任教。
五、激励措施:
参加轮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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