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类别
行为代码
不良行为
法律法规依据
处罚依据
D1-1
资质
D1-1-01
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或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
《建筑法》第十三条、第二十六条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建筑法》第六十五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条
D1-1-02
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
《建筑法》第十三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条
D1-1-03
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的
《建筑法》第二十六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
D1-1-04
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资质变更手续的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
D1-1-05
涂改、伪造、出借、转让《建筑企业资质证书》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十六条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五条、
D1-1-06
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的作业人员未经培训、考核,未取得证书上岗,情节严重。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十四条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
D1-2承揽业务
D1-2-01
利用向发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提供回扣或者给予其他好处等不正当手段承揽的
《建筑法》第十七条
《建筑法》第六十八条
D1-2-02
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
《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
《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
D1-2-03
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
《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
D1-2-04
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
《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八条
《招标投标法》第六十条
D1-2-05
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建筑法》第二十八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建筑法》第六十七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
D1-3工程质量
D1-3-01
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示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其他行为的
《建筑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建筑法》第七十四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
D1-3-02
未按照节能设计进行施工的
《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第二十条
《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
D1-3-03
未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或者未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取样检测的
《建筑法》第五十九条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建筑法》第七十四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
D1-3-04
工程竣工验收后,不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的,或质量保修的内容、期限违反规定的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十八条
D1-3-05
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
D1-4
施工单位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