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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重庆喆喆企业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地址邮编:重庆市高新区科创路西部商城B栋20楼
联系电话:023-68631165 65464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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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和推广应用,乙方授权甲方为业务总代理,全程代理乙方的学校网点建设、电子商务推广、广告等相关业务,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并在遵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的基础上,遵照以下条款:
甲方成为代理的基本条件
甲方须为具有合法手续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或社会团体,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甲方需了解互联网、计算机相关服务,具备提供相关服务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熟悉乙方的代理商制度、产品服务内容、具体义务流程等相关信息。乙方对提出代理申请者就上述各项内容进行审核确认,决定是否授予甲方代理资格。
甲方权利义务
甲方应提交基本的合法有效证件,法人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机构或团体提交相应有效证件。
甲方向客户提供所代理的产品和服务,负责开拓市场与发展客户,在代理业务中保证向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不得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及乙方的利益及乙方声誉。
甲方保证所有经营活动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的规定。如因甲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给乙方带来任何损害,甲方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甲方需详细阅读并确实理解本协议的代理商制度的全部内容,并严格遵守代理商制度,以及在乙方委托业务是(改成以及在进行乙方委托业务时),完全按照乙方规定的操作要求提交正确完整的数据资料并按正确步骤进行。甲方有义务定期浏览乙方网站,以及时了解各项业务的最新变动。
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终止或者解除后,甲方承诺不向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提供有关乙方业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者资料,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在开展各项业务的同时,应全面了解并遵守有关的市场推广方案,在进行市场推广和营销过程中,应全面了解并遵守相关销售和服务条款的规定。
甲方通过乙方网站和拉卡拉终端机广告发布商品信息,并负责校园渠道的包括(什么?不通)但不限于团购、折扣、秒杀、预定等商品销售,甲方有权利自主组建校园销售团队和发展学生代理人或者管理人。
甲方应执行乙方规定的统一市场销售价格及服务标准(售价及服务标准以乙方网站公示的信息为准),不得擅自进行更动。
甲方有义务严格保密并妥善管理双方的商品信息和客户信息,因甲方保密不善致使积分客户信息泄露或者由于被第三方盗用而进行相类似的义务操作,而造成乙方客户流失或发生其它损失或者纠纷的,由甲方负责。
甲方应对乙方明确提示为保密资料的信息给予保密
甲方承诺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不再与第三方进行包括(什么?不通)但不限于网络团购、电子商务等业务行为,若甲方违约,甲方需赔偿乙方人民币2万元整。
甲方需完成根据甲乙双方协商制度的市场计划,若逾期不能完成或者无力再进行业务开发,则乙方有权自行继续经营和再开发代理商,但甲方之前开发的所有业务,经营权仍归属甲方。
乙方权利义务
乙方应提交基本的合法有效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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