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知兵爱兵 增强官兵团结
学习的目的:
通过学习,建立官兵之间形成友爱互助、亲密无间的良好官兵
关系。使同志们明白:官兵之间,只有职务区别,没有贵贱之分,
政治上一律平等,大家血肉相连,情同手足,亲如兄弟。通过努力
使官兵关系更加和谐,部队管理更加规范,预防重大事故和违法违
纪案件的发生,确保部队安全稳定,更好的完成党和国家赋予我们
消防部队的圣神使命。
学习的内容:
一、尊干爱兵是我军性质和宗旨的体现
二、尊干爱兵是我军的光荣传统
三、深刻认识开展“知兵爱兵”活动的意义
四、尊干爱兵面临的新情况
五、开展“知兵爱兵” 增强官兵团结
一、尊干爱兵是我军性质和宗旨的体现
(一)尊干爱兵是我军官兵关系的显著标志
我军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型的人民军队,全体军人不是为着
少数人或某个集团的狭隘私利,而是为着共同的奋斗目标和阶
级利益而结合、而战斗的,军官和士兵在根本利益和奋斗目标
上是一致的,这是我军能够做到官兵一致、团结一心的政治基
础。军官爱护土兵,土兵尊重军官,这是我军的性质在官兵关
系上的生动体现,也是无产阶级军队与资产阶级军队相区别的
一个显著标志。官兵之间,只有职务区别,没有贵贱之分,政
治上一律平等,大家心心相印,血肉相连,情同手足,亲如兄
弟。
(二)尊干爱兵是革命军人必须履行的义务
为了能够使尊干爱兵的优良传统秉承下去,代代相传,对于
破坏尊干爱兵优良传统的做法,在法律上有着严格的规定。我
国刑法第 426 条明确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指挥人员
或者值班值勤人员执行职务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
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的,
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战时从重
处罚。
第 417 条规定:滥用职权,指使部属进行违反职责的活动,造
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
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 443 条规定:滥用职权,虐待部属,情节恶劣,致人重伤或
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
死亡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由此可见,我军的人民军队性质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
旨,决定了我军必然要实行尊干爱兵、官兵一致的原则,而且
国家赋予其法律效力。换句话说,尊干爱兵是每一个革命军人
必须履行的义务。
二、 尊干爱兵是我军的光荣传统
我军做为新型的人民军队 , 从建军之初 , 就将士兵要尊重干部 ,
干部要爱护士兵作为处理内部关系的最高准绳。规定了官长不打骂
士兵,官兵待遇平等等原则和政策,坚持以平等的原则处理内部关
系、上下级关系。
二、尊干爱兵是我军的光荣传统
我军做为新型的人民军队 , 从建军之初 , 就将士兵要尊重干部 , 干
部要爱护士兵作为处理内部关系的最高准绳。规定了官长不打骂士
兵,官兵待遇平等等原则和政策,坚持以平等的原则处理内部关
系、上下级关系。
(一)形成于土地革命时期
三湾改编时,毛泽东同志对尊干爱兵问题提出了严格要求,提
出了废除军阀作风,在军队内部实行民主制度,规定军官不许打骂
士兵,经济公开,官兵平等,废除肉刑和烦琐的礼节。确立部队的
民主制度,建立士兵委员会,保证士兵的政治地位和民主权利。
井冈山时期,毛泽东、朱德等老一辈革命家以身作则,与战士
同甘共苦、同舟共济,形成了艰苦奋斗、尊干爱兵的优良传统。
“一根灯芯”、“一条扁担”的故事,成了红军官兵一致、同甘共
苦的象征。 1929 年 12 月,红四军党的第九次代表大会在福建上杭
召开,审议通过了毛泽东主持制定的《古田会议决议》,这个决议
第一次对尊干爱兵的本质和具体内容作了深刻的表述:“官兵之间
只有职务的区别,没有阶级的分别,官长不是剥削阶级,士兵不是
被剥削阶级” ( 《解放军报》 1995 年 3 月 29 日,第 6 版) 。
(二)丰富于抗日战争时期
抗日战争时期,毛泽东同志又进一步把官兵一致确定为我军政
治工作的三大原则之一。朱德同志则对官兵一致做了通俗且深刻的
解释,他指出,“在革命军队中不应有亲、疏、厚、薄之分。不应
有爱、恶、生、熟之别,只有大公无私,一视同仁,如家人兄弟一
般的工作着”。
(三)发展于解放战争时期
解放战争时期的尊干爱兵工作,是以团结互助运动为主要标志
的。这是以王克勤及其所带领的班排为典型在全军推广开的,又称
“王克勤运动”。王克勤是 1945 年秋在邯郸战役中被我军俘虏的国
民党军士兵,加入我军后,经过教育认识了人民军队的性质,于是
他积极工作,英勇作战,被晋冀鲁豫第六纵队某部提升为机枪班
长。当班长后,他带领全班开展以思想、技术、体力互助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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