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平安伴我行?综合治
理”主题月活动通知
各中心校、初中、区直学校:
为深入推进平安xx建设,按照省市新时代“十个没有”平安建设相关文件精神,我局10月份安全工作以“平安伴我行?综合治理”为主题,以“十个没有”为主要内容,全区学校要扎实开展安全宣传教育,矛盾隐患排查,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安全主题
加强综合治理,创建平安校园
二、“十个没有”平安校园建设标准
一没有食品及传染病等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
二没有消防安全隐患;
三没有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四没有校园周边建筑安全隐患;
五没有重点(疑似重点)人员,无关人员出入校园;
六没有校园欺凌行为;
七没有普法、反邪教、禁毒、防溺水、防灾减灾等平
安建设宣传空白;
八没有校园周边娱乐场所、流动商贩摊点等;
九没有视频监控盲区;
十没有损坏公物、环境卫生脏乱等不文明现象。
三、安全内容
(一) 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
(1)各校要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活动,上好一节道路交通安全知识课,教育学生不骑电动车,12周岁不骑自行车;上放学要遵守交通规则,不占道、不并排、不闯红灯,文明有序出行;
(2)通过致家长一封信告诉家长接送学生要远离校门口,共同教育学生不乘坐超员车、无牌车、三轮车等车辆,要安全文明、礼让有序乘坐公交;
(3)学校领导带队,组织值班教师,积极配合交警充分发挥“护学岗”职责,坚持护导学生上放学安全出行,维持学校周边交通秩序;
(4)城区规模较大的学校要实行分年级分时段放学制度,要合理规划放学路线和家长接送点。放学时,由教师带队到固定的接送点安全的将学生交于家长。
(5)积极联系交警部门在学校周边道路增设和完善交通安全设施,设置“学生上放学绿色通道”交通标志,提醒
驾驶人礼让学生通行,确保学生上下学期间的交通安全。
(1)各校要联系公安民警、法治副校长对师生开展法治安全教育、预防欺凌教育、预防毒品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要开展一次“防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主题班会, 教育学生要遵纪守法,积极向上,友好相处,养成正确的良好的交友、处事、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
(2)各校要坚持每周开展校园刀具和“三小”矛盾排查活动,防治学生欺凌专项排查,做好对问题学生、留守儿童、离异子女、流动人口子女等关爱保护、心理疏导和心理健康教育。
(3)各校要强化“校园标准化警务室”建设,充实安保队伍、完善技防工程,配足配齐警务室八件套,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驻校机制,在上放学期间做好校园周边有警灯、有警察的治安巡逻工作。
(4)各校推进“校园雪亮工程”,宿舍楼、厕所周边及学校周边等要有视频监控设施,有效监管学生正常活动,同时,加强学生上放学期间、夜间及宿舍巡查工作,做到校园内外管控无死角、无盲区。
(5)学校门口醒目位置要设立校园欺凌治理举报箱和公布“校园欺凌”学生救助的电话号码,并明确专人负责;如有举报,负责人员第一时间亲临现场,启动应急预案,有
效制止欺凌事件。
(二)做好校园在建工地安防工作
。学校要准确掌握施工单位资质、工程期限与进度,对特殊工种的要求持证上岗,明确施工方安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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