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电大芜湖分校2003--2004学年度第一学期“开放专科”期末考试法律专业国际私法试题(A卷答案)一、.《保护工业产权的巴黎公约》、、、:指按照冲突规范的指引而援用的确定当事人权利与义务的特定实体法。:英国法学家戴西所创立。该学说认为英国法院从不执行外国法,如果说有时执行外国法,那么所执行的不是外国法本身,而是依据外国法取得的权利。这一理论自身包含着很大的矛盾。:是指双方当事人同意把他们之间将来可能发生的或已经发生的争议交储仲裁的书面协议。:也称分割制,即主张在涉外继承案件中,将死者的遗产区分为动产和不动产,分别适用不同的准据法,动产适用被继承人的属人法,不动产适用物之所在地法。五、?我国如何规定?答:①当事人举证证明,法官无依职权调查的义务,如法官已经知道的外国法,也可直接认定。②法官依职权查明,当事人无须举证。③法官依职权调查,但当事人亦负有协助义务。我国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的意见中规定对于应适用的外国法,可通过下列途径查明:①当事人提供;②由与我国订有司法互助协定的缔约对方的中央机关提供;③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提供;④由该国驻我国使馆提供;⑤由中外法律专家提供。?答:物之所在地法主要适用于:①动产与不动产的区分;②物权客体的范围;③物权的种类和内容;④物权的取得、转移、变更和消灭。有主张区别依法律行为而变动的依事实行为而变动而分别定其准据法的。⑤物权的保护方法。《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作了哪几项保留?试简单说明。答:(1)关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书面形式的保留。依据公约的规定,销售合同无须以书面订立或书面证明,在形式方面也不受任何其他条件的限制。该条规定与我国在1986年核准公约时适用的《涉外经济合同法》的规定不一致,该法要求涉外经济合同必须采用书面方式订立。因此,我国在核准公约时对此进行了保留。尽管我国现在合同法已允许涉外合同采用口头形式,但在中国没有撤销有关的保留前,该保留仍然有效,即仍应采用书面形式。(2)我国对依据国际私法规则导致适用《公约》的规定提出了保留。这是因为《公约》的这一规定限制了缔约国有关国内法的适用,并易使《公约》的适用产生不确定性。六、论述题:论述我国国际私法的渊源。答:我国国际私法的渊源主要包括:①国内立法。国际私法所包括的规定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的规范、冲突规范和国际民事诉讼程序规范都可见于国内立法之中。②国内判例。我国不承认我国国内判例具有法律拘束力,不承认我国国内判例是国际私法的渊源。但是,我国承认英美法系国家的判例是法的渊源。因而国内判例也是我国国际私法的一个渊源。③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我国《民法通则》第142条规定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同现行国内民事法律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中国法律和参加或缔结的国际条约中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国际惯例。这表明,我国国际私法的渊源包括国际条约和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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