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公开招标文件项目编号:CLPSP18MZ00ZC16项目名称:梅江区法院档案数字化项目采购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2018年4月2日温馨提示!!!(本提示内容非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招标文件为准)如无另行说明,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本项目邀请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请适当提前到达。各投标人请注意区分投标保证金、购买招标文件以及采购代理服务费收款账号的区别,务必将投标保证金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存入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号,采购代理服务费存入采购代理服务费账号。切勿将款项转错账户,以免影响投标的资格及保证金退还的速度。投标保证金必须于第二章《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账号(账号信息详见第二章《投标资料表》)。投标文件应按顺序编制页码。请仔细检查投标文件是否已按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签名、签署日期。请正确填写《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投标分项报价表》(如有)。多包组项目请仔细检查包组号,包组号与包组采购内容必须对应。如投标产品属于许可证管理范围内的,须提交相应的许可证复印件。首次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在报名成功后最迟必须于开标前一日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链接:/)进行注册。《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登记指引》详见采购代理机构网站()“下载中心”。(注:已注册过账号的供应商请忽略此信息。)投标人如需对项目提出询问或质疑,应按招标文件附件中的询问函和质疑函的格式提交。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 4第二章投标资料表 7第三章开标、评标、定标 9第四章用户需求书 17第五章合同文本 28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31第七章投标人须知 53第一章投标邀请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梅江区法院档案数字化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1803-146052-0001采购项目名称:梅江区法院档案数字化项目采购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项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采购项目内容及最高限价:梅江区法院档案数字化,1500000元。项目编号:CLPSP18MZ00ZC16采购项目品目:其他服务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在省高级人民法院档案工作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对梅江区人民法院进行档案数字化,实现法院数字档案资源共享。档案扫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行业相关标准,按照最高法院指定的标准和规格形成电子档案,对历史库存档案和审判过程中产生的新档案进行扫描,实现纸张档案全部数字化、网络化。配套档案数字化设施,包括文件柜桌椅等,现场监控系统,综合布线,等等相关配套设施。采购人的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提供2017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提供2018年度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在信息系统建设中,受托为本项目或者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gdcredit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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