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请招标程序整理版.doc第二节邀请招标程序
第一条邀请招标适用范围
邀请招标,是指招标采购单位依法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中随机邀请三家以上供应商,并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其参加投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采购:
(一)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政府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
第二条投标人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指定媒体上发布投标人资格预审公告,公布投标人资格条件,资格预审公告的期限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
第三条投标人资格审查
投标人应当在资格预审公告期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前,按公告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由招标采购单位对其资格文件进行审查。
第四条邀请投标人
采购人和招标采购单位从审核合格投标人中随机邀请3家以上的投标人,并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
签订委托代理采购协议、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发售招标文件、招标答疑及修改、投标、组建评标委员会、开标、评标、定标、公告评标结果、发出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组织履约验收、支付采购资金等环节比照公开招标程序执行。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流程图
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签订
委托代理协议
资格预审
邀请招标
编制、确定招标文件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
发布招标公告
邀请投标人
发售招标文件
支付采购资金
组建评标委员会
公告评标结果
组织履约验收
投标人投标
评标
发出中标通知书
开标
定标
签订合同
招标答疑及修改
邀请招标程序整理版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