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可持续微小贷款简介
赵梦琴
包商银行微小企业信贷部
二○○八年六月
一、微小贷款业务历程
2005年11月与国家开发银行、世界银行正式开展合作
2005年12月--2007年5月德国IPC公司顾问专家组全程合作
2006年总行成立微小企业信贷部、小企业业务中心
2008年4月原小企业业务并入微小企业信贷部
一、微小贷款业务历程
截至2008年5月31日,
累计发放微小贷款11059笔,累放金额207509万元,余额123961万元(其中,累计发放微型贷款10255笔,累放金额70448万元,余额41449万元;累计发放小企业贷款804笔,累放金额137061万元,余额82512万元)
微小企业信贷部共有微贷从业人员202人,其中总部8人,区域主管4人,主管16人,信贷员151人(其中转正信贷员113人),后台人员23人
二、同业地位
第一家基于商业可持续发展原则实施微、小企业信贷业务的国内金融机构
第一家完整引入国际化经验并具备了微、小企业信贷业务自主核心体系的国内金融机构
三、微、小贷款客户和业务范畴
《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指导意见》(2005年7月)
原【小企业贷款】的界定范围
小型企业的划分标准参照2003年5月国家经贸委、统计局、国资委颁布的标准和规定。
各类所有制和组织形式的小型企业及个体经营户。
三、微、小贷款客户和业务范畴
《银行开展小企业授信工作指导意见》(2007年6月)
现行【小企业授信】的界定范围
“单户授信总额500万元(含)以下和企业资产总额1000万元(含)以下,或授信总额500万元(含)以下和企业年销售额3000万元(含)以下”
各类从事经营活动的法人组织和个体经营户
三、微、小贷款客户和业务范畴
包商银行微、小企业贷款范畴
不是单纯以借款人主体的性质作为划分业务标准
不是单纯从担保方式、抵押物或抵押率、还款模式,或是否与其他第三方合作等作为划分业务的标准。
三、微、小贷款客户和业务范畴
包商银行微、小企业贷款范畴
客户范畴:单户授信额300万元(含)以下,客户资产总额3000万元(含)以下且年销售额3000万元(含)以下。
授信业务范畴:经营性用途的本币贷款业务
三、微、小贷款客户和业务范畴
包商银行微、小企业贷款范畴
微、小企业法律实体:
泛指各类从事合法生产、经营活动的自然人(含非法人性质的经济组织)和企业法人
四、事业部模式
“封闭运行、专业培训、单独考核、风险定价、标准流程、差别授权”的事业部制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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