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井口各项规章制度
入井须知
1、入井时,严格入井验身制度,杜绝无安全培训及无证人员入井。
2、入井人员必须着装整齐,戴安全帽,随身携带自救器和矿灯。
4、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及易燃易爆物品入井。
5、入井前严禁喝酒,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
6、井下不准私自拆卸和移动电器设备,严禁睡觉。
7、井下不准敲打、拆卸矿灯或擅自打开自救器。
8、每个入井人员必须熟悉矿井的安全出口和避灾路线。9、不准随意打开风门和破坏通风设施及警示标志。
10、爱护井下安全监测仪器仪表及各种牌板。
10、熟悉井下各种工作信号和安全警示信号,熟悉避灾路线。
11、严禁进入井下盲巷及有栅栏或有危险 警告牌的地点。
12、遵守矿规、矿纪,严格按“三大规程”作业。
13、严格执行运输斜坡“行人不开车、行车不行人”制度。
14、严格敲帮问顶制度,杜绝空顶作业。
15、禁止风扇时开时停,严格执行井下交接班制度。
16、严禁童工、女工、年迈体弱,患精神病和癫痫病人入井。
入井人员清点制度
1、井口拥罐工对当班人员人数分单位进行登记造册。
2、班中升井人员,升井时间姓名、单位详细作好记录。
3、外来检查人员或矿领导入井时间、升井时间切实作好记录。
4、下班后,对所有入井人数和出井人数进行清点,如有人员无按时升井要查明原因并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5、拥罐工到下班时间,把当班无升井、入井人员认真进行交接清楚。
入井人员验身制度
1、检身人员必须遵守党的安全生产方针,遵守矿井各项管理制度,认真学习业务知识,是本岗位的第一责任人,对出入井人员的检身工作负全面责任。
2、验身人员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以高度的责任心忠于职守,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把关;出入井人员必须接受检查,严禁易燃易爆物品入井。
3、工作中必须与信号工密切配合,对入井人员劳保用品着装不齐,无按规定携带矿灯、自救器,穿化纤衣服及酒后入井、休息不好者必须予以制止,对不听从指挥者及时上报有关单位,进行严肃处理。。
4、对违犯《规程》第十条规定的人员,严禁入井。
5、协助拥罐工对罐门、罐帘等提升安全保护装置进行认真详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
6、对升井人员携带物品,应严格检查,杜绝盗窃井下物资,对升井火工用品必须立即扣留,及时向矿井调度室及有关部门汇报。
7、因检身工工作不认真,有漏检或带入井下违禁物品,或升井人员带火工用品(炸药雷管)流入社会造成严重后果及井下物资、设备被盗现象,要追究井口验身工的责任。
拥罐工交接班制度
1、提前30分钟在岗位上进行交接班,把当班料车、提升人车运行情况和入井人员情况交接班。
2、井口信号装置和防跑装置运行情况和无异常进行交接班。
3、入井人员记录、入井人员验收情况记录交接清楚。
4、接班人员无按时到岗位上接班,在岗拥罐工不准离开岗位。
5、如遇接班拥罐工精神异常,不准交班并及时向领导汇报,另安排他人上岗。
信号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安全生产规定。
2、多水平运输时,从各水平发出的信号必须有区别:人员上、下地点应悬挂信号牌,任一区段行车时,各水平必须有信号显示;绞车在开车前,信号工及时向绞车司机发出指令信号。
3、立井使用罐笼提升时,罐笼到位发出停车信号后安全口才能打开;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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