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需提交的文件
序号
文件名称
1
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本申请书应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清楚;拟任法定代表人的应当亲笔签字;登记事项应当填写完整。
2
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 1)
申请者应自收到批准证书之日起 30 日内到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如批文逾期应报原审批机关重新确认文件效力或另行报批。
3
合同、章程
合同、章程需投资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盖章的原件,应与审批部门批准的相一致。
4
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应与拟设立企业申请的相关事项吻合。
5
投资者的合法开业证明和资信证明
中方投资者应提交由本单位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社会团体人登记证/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作为主体资格证明;外国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份证明应经其本国主管机关公证后送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如其本国与我国没有交关系,则应当经与我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再由我国驻该第国使(领)馆认证。某些国家的海外属地出具的文书,应先在该属地办妥公证,再经该外交机构认证,最后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按照专项规定或协议依法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资信证明,即资本信用证明书,由与该企业有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出具;注册资本已到位的企业毋须提交。
6
法定代表人、联合管理委员会委员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联合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产生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7
住所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并提交原件核对;租赁房屋提交一年以上租赁协议原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以上不能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的,
(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