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工程成品保护措施,道路后期修复,施工被破坏,道路成品破坏,道路成品保护措施,成品保护措施,成品保护的一般措施有,成品保护措施有哪些,成品保护的一般措施,施工成品保护措施灰土成品保护
、轴线桩和水准点桩,防止碰撞位移。 ,防止配合比不准确和铺填超厚。
(槽),或作临时遮盖,防止日晒雨淋;四周应作好排水设施,防止受水浸泡。
,防止原材受潮。
,立即开始养生。整个养生期间始终保持稳定土层表面潮湿,但不应过湿或忽干忽湿。养生期不少于七天。
,除洒水车外,不准其他车辆行驶,树立标示牌并指派专人看护。
,控制车速不超过30公里每小时,严禁重型卡车和履带车通行。
,做出路拱和排水沟保证及时排水,以防水浸。
二灰碎成品保护
、轴线桩和水准点桩,防止碰撞位移。 ,防止配合比不准确和铺填超厚。
,必须覆盖洒水养护,养生期间不允许重车通行。
,防止原材受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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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道路工程成品保护措施
1)严格执行省、市有关规定,制定成品保护措施,并落实到各部门、各队、各班组,并制定成品保护奖罚办法。
2)合理安排施工工序,避免工序间污染,凡下道工序对上道工序产生污染和损坏的必须采取有效保护措施,否则不许开工,一旦造成损坏和污染应及时清除处理。
3)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即行插牌、遮挡,必要时封闭隔离,不得在其上行走、通行车辆、装卸物资材料,加强保护。
4)基层班组设成品保护员,负责成品、半成品的保护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妥善处理;
5)不得碰撞已做好的防水层、保护层、止水件、预埋件,已浇筑好的砼部位应设围栏局部封闭、保护,并不得刮、碰、撞击等。
6)现场使用的钢材、水泥、防水材料等半成品应放置在有盖有垫处,防止雨淋、日晒和受潮;
7)制定成品保护奖罚措施,教育职工增强文明意识,不得在新建筑物上乱涂乱画,一旦发现,将给予必要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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