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法律意识__弘扬法治精神领会社会主义法律精神
一、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内涵
人们的行为规范可以分为两大类:技术规范和社会规范。技术规范:它调整人与自然之间关系,是指导人们如何认识和运用自然力的行为规则。如技术规范中的操作规程。社会规范:它调整人与人之间关系,是指导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应如何行为的行为规则。如社会规范中的法律。
法随着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出现而产生。
法及社会主义法的本质:
法是上升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的意志;法是统治阶级的意志的体现;法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
社会主义法是工人阶级领导下广大人民共同意志的体现。社会性质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国家。法的内容是由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
法的特征: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具有国家意志性;法通过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来调整社会关系;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的强制性
社会主义法的特征:
阶级性和人民性的统一;权利与义务的统一;;;;;国家强制和人民自觉遵守相结合。
法的作用:
社会主义法的作用是指法对人们的行为或一定的社会关系所发生的影响。通常可以把它分为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两类。
规范作用指法对人们的行为发生影响的性能。也可以称为“法的功能”。主要包括1、指引作用。2、评价作用。3、预测作用。4、强制作用。5、教育作用。
社会作用指法为达到一定的社会目的或政治目的而对一定的社会关系产生的影响。也称为“法的职能”。其内容包括两部分:。。
二、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法律规范的概念
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
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通常也称之为法律渊源。法律渊源是法学的一个术语,很容易被人误解为法律的来源,其实是指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法规、特别行政区法规、国际条约。
法律部门的概念
法律体系的概念
三、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运行
1、法律制定
概念: 指一定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修改和废止法律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它是将统治阶级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的活动。
基本原则:
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
以大多数人的根本利益为准绳,立足全局和统筹兼顾相结合。
法制统一,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
保持法的连续性,稳定性与及时废、改、立相结合。
民主与集中,领导与群众相结合。
大胆吸收和借鉴国外立法经验
立法流程
提出立法议案、起草法律草案、审议法律草案、通过法律、公布法律
2、法律执行
在广义上,法律执行是指社会主义法律规范在社会生活中的贯彻和实现。包括行政执法和司法。在狭义上,法律执行则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执行法律的活动.,也被称为行政执法.
行政执法原则:依法行政、执法合理、执法效率。
法律适用(司法)
法律适用的概念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适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
司法的基本特征主体为国家司法机关;职权法定;程序法定;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
司法的基本要求:正确合法及时。
司法的基本原则: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专门机关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实事求是,有错必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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