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投标承诺书
致(招标人): 合肥旭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我司确认已完全知悉招标人合肥旭辉御府项目样板段景观工程招标的全部内容,并对施工现场进行勘察,我司浙江易道景观工程有限公司作为投标人正式授权姚建根总经理(授权代表全名, 职务)代表我司进行有关本投标活动的一切事宜,考虑本企业自身的实力及特点,作出如下承诺。
, 正本 1 份, 副本 1 份。
:大写伍佰玖拾伍万伍仟元(¥:5955000 ;)
40 个日历天内,我司保证如期完工并交付使用,如有延期,我司愿接受每逾期一天罚款 1 万元(或每逾期一天按合同价的 %的罚款)。
。
、补充招标文件及合同书,完全认同并接受其全部内容。
,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任何其它数据或信息。
、可靠性和准确性负责,并承诺不存在侵权的行为,若因投标文件的真实性、可靠性、准确性以及侵权行为,造成的后果及法律责任,与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无关,我司完全承担因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120 日历天有效,如中标,有效期将自动延至施工合同终止日为止。
,将保证履行招标文件以及招标文件修改书(如果有的话)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我司在投标文件中的承诺签订合同,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10、我司如果中标,承诺在招标人确定的工期、建设规模、标准和投资控制的前提下,完全接受招标人对本项目功能需求和相关建设标准的要求;承诺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按国家有关执行。
11、我司如果中标,我司承诺中标后我司的项目负责人未经招标人同意,不作更换,我司同意本工程服从总承包方的管理体系。
12、我司如果中标,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7 个日历天内与贵方签署施工合同。
13、我司在取得中标通知书后,如对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再提出变更要求或以任何借口拖延合同签署行为的,贵司有权取消我司中标资格,并没收我司全部投标保证金,改由其它投标单位为中标人。
14、如我司未履行上述承诺,招标人有权没收投标人的全部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附件2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浙江易道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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