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讲
科举选士制度
一、科举制度
所谓科举制,指进士科举,即从隋代设立进士科之后以考试来选拔人才任予官职的制度。
科举制创立于隋朝[隋炀帝大业二年(公元606年) ],
完备于唐朝。
清末(1905年)被废除。
在中国历史上存在了1300年。
科举制的相关问题
科目
唐代科举,设科繁多
常科主要有:秀才、明经、进士、明法、明字、明算六科。这些科又称常科。
制科是由皇帝临时下诏举行的考试,科目多达一百多个。
秀才科:所谓秀才,指文才杰出、对策高第之人。秀才科是唐代六门常科中最早设立、历史最悠久的科目,亦为法定最高科目。主要考方略策五道题,以文理通顺透彻程度分为上上、上中、上下、中上凡四等为及第。
进士科:唐初进士科地位较次于秀才科,后来地位逐渐上升,在各科中受到特别的重视,及第者常有“白衣公卿”或“一品白衫”的美称。进士科考试分帖经、试杂文和对策三场,较注重文章词藻文采。
明经科:所谓明经,指通晓儒家经典。主要考试经义,以经义取士。
明法科:用以选拔法律人才。
明书科:也称“书科”、“明字科”。考试内容以文字学为主,兼及书法,主要是试《说文》、《字林》、精通训诂,兼会杂体。
明算科:主要选拔数学人才。主要考《九章算术》、《周髀算经》、《五经算》等,以明数照术,详明术理为通。
考试方法
五种:帖经、墨义、策论、诗赋、口试
“帖经者,以所习经掩其两端,中间开唯一行,裁纸为帖,凡帖三字。”
墨义,就是一种简单的问答法(笔答)。
策论,一种政治论文性质的问答。
诗赋,一种作文的考试。(诗赋的格律和体裁比较固定,每篇十二句或十六句,首两句见题,中间八句两两相对,最后两句做结)
考试方法
八股文每篇文章均按一定的格式、字数,由破题、承题、起讲、入手、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八部分组成。破题是用两句话将题目的意义破开,承题是承接破题的意义而说明之。起讲为议论的开始。“入手”为起讲后入手之处。起股、中股、后股、束股才是正式议论,以中股为全篇重心。在这四股中,每股又都有两股排比对偶的文字,合共八股,故名八股文。
二、科举的相关问题
途径:
一是中央官学和地方官学的生员,称“生徒”,
二是“乡贡”,即为非学校出身,通过州县地方私学或自学之士中选拔而送至尚书省参加考试的考生。
童生
第一名解元
举人
第一名会元
贡士
第一名状元第二名榜眼第三名探花
进士
生员(秀才)
县考府考州考
童试
乡试
会试
殿试
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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