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南市公用事业工程公司
材料退库管理规定
为了规范工程现场材料管理,避免浪费,明确相关部门及个人的职责,保障公司利益,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术语和定义
工程正常结余材料是指根据计价文件中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其规定的损耗计算的工程理论用料与工程中实际用料的正差量;工程废料是指工程材料经加工后剩余的或因其他原因造成损坏的已无法再进行利用加工的工程材料。
二、职责
1、材料科和预算科职责:按照本文件规定的程序审批施工处提报的材料退库申请,并办理材料退库手续。
2、企管科、安监科职责:监督检查材料退库全过程,在工程完工当日,即迅速介入,实施跟踪。
3、施工处职责:按照本文件规定程序提出材料退库申请,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并负责材料的倒运入库。
三、材料退库申请须提供以下资料:
1、材料退库申请单(见附件一);
2、材料退库明细表(须与实际退库材料对应);
3、与本批次需退库材料相对应的材料请购单、出入库单、转账凭证等;
4、其他相关证明资料(设计变更单、现场签证单等)
四、材料退库申请审核程序
1、施工处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材料退库申请单”并备齐相关资料提交预算科,需退库材料应摆放整齐,以便相关人员清点;
2、预算科审核施工处呈报资料的真实性及是否合理合规,批复意见后移交材料科;
3、材料科根据预算科的审核意见进行复核,并将各项材料记录存档,作为工程量和材料量审核的参考依据。材料科签署意见后报主管领导批示;
4、审批手续完备后,由预算科和材料科共同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退库材料的清点计量,经清点计量无误后,材料科办理退库手续,并将相关单据移交财务部门办理相关账目的转出手续;
5、上一流程有义务对下一流程针对相关审批意见及资料进行澄清或补充相关说明和资料,对于有悖于实际所发生的,将依据情况及程度逐层问责。
五、退库内容与要求
1、在工程项目结束时,材料科应会同施工处对施工现场的材料进行盘点。施工处在工程结束3日内提报“材料退库申请单”,4日内完成审批,5日内完成退库。
2、退库的物资必须建立退库物资电子台账,保管员应认真记录,妥善保管,以便库存材料在工程保修期和下次施工中做到充分合理的利用。
3、相关人员验收清点退库材料,应根据原始单据整理出退库材料单价、金额,认真检查退库材料名称、规格、数量和质量。
4、验收整桶、整瓶、整箱的物资如不宜从包装物中取出实物称量净重和测量长度,在原包装完整的情况下,按包装物上的标数验收退库。
5、验收退库设备工具时应检查主辅机是否配套、零配件是否齐全;退库工具能够使用的应造册记录,并根据原始单据核对退库单价金额。
6、检验退库材料质量时,应以产品出厂验收合格证或材质单为依据。不能确定其使用价值的,应以相关施工技术人员判断为主。
7、验收中发现退回物资损坏时,应单独记录,可以维修的在估值后,修旧利废。
8、材料退库时,当日完成验收,次日完成微机录入工作,按分类不同进行保管。
9、退库的材料范围包括工程任务完工后正常结余物资;工程废料;借领、借发物资;施工场地多余物资。退库时,物资必须完好,材料退库单与原领料单内容要相同。因物资质量不合格退库,必须进行技术鉴定,出示有充分数据的检查证明方能退库。工程废料清点登记后单独放置,由保管员妥善保管。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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