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学业警示通知单姓名学号性别专业年级民族生源地不及格必修课程学分数学业警示依据和理由根据《西南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学校实行学业警示制度。现在该同学已有**等*门必修课程共**学分考试成绩不合格。经学院院务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该生学业警示。如该同学在学校期间不及格必修课程学分达到24学分,学校将做退学处理。负责人签字学院盖章年月日注:此表一式三份,分别交付学生及家长,并由学院存档,作为学生清退的依据,交付学生和家长应分别有签字记录和寄送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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