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师范大学国家资助博士后工作协议书.DOC东北师范大学国家资助博士后工作协议书
甲方:东北师范大学
乙方:
丙方:东北师范大学学院(部)
根据《东北师范大学博士后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和《东北师范大学国家资助博士后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在甲方以国家资助博士后(以下简称国资博士后)身份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事宜签订本协议,并承诺认真履行协议条款。
一、甲方接收乙方在甲方_________________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从事国资博士后研究工作,期限为年,自______年____月至______年____月。乙方在站期间的研究课题为。
二、乙方在站期间,参与甲方合作教授或研究小组的工作,在合作教授的指导下,确定并完成协议规定的工作内容和成果指标。
三、乙方在站期间的主要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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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乙方从事博士后研究的科研成果指标(低于甲方规定博士后出站基本标准的以基本标准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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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乙方从事博士后工作研究期间的所有职务作品和职务发明创造,甲方享有法律规定的知识产权,期间的科研成果(论文、项目、专利等)必须以“东北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符合《东北师范大学科研成果奖励暂行办法》规定的科研成果按规定给予奖励。
六、乙方在站期间,按规定享受甲方提供的生活补贴、住宿、医疗保险等各项待遇。
七、乙方在站期间,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的规章制度,接受甲方和丙方的管理和考核。乙方须每年向丙方教授委员会进行年度工作进展汇报,考核不合格或因个人原因中途退站的,应返还学校发放的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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