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方案根据省委会办公厅和市委办公厅《关于开展“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的通知》要求,为切实解决好全区特殊困难群众冬季和XX年元旦、春节(以下简称“两节”)期间的生活,经区委、区政府研究表决,从XX年12月28日至XX年1月31日,在全国开展一次“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现指定活动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以妥善安排困难群众冬季和“两节”期间生活为目标,通过党委和政府组织发动,政府有关部门和慈善组织共同运作,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形式,采取政府补助和社会募集相结合的办法,确保城乡贫困群众动机特别是“两节”期间有衣穿、有房住、有饭吃,使他们安全过冬、愉快过节,为构建和谐xx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二、救助范围此次救助的对象是城乡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农村五保户、城乡生活困难的优抚对象和突遇重大疾病、自然灾害或其他伤害的居民群众,同时包括我区对口支援的辽中县困难群众。三、捐款指标此次捐款建议指标:区级领导500元/人,处级干部(含非领导职务)300/人,科级以下干部100元/人。四、募集原则 1、坚持党员领导干部和党政机关干部带头捐,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积极捐,广大居民群众自愿捐的原则。 2、坚持以块为主、条块结合、不搞重复捐款、属地落实的原则。 3、坚持集中捐赠与分散捐赠相结合的原则。五、时间安排从XX年12月28日起至XX年1月31日结束。大体分为三个阶段: 宣传发动阶段:XX你12月28日至XX年1月10日; 集中捐赠阶段:XX年1月10日至XX年1月25日; 汇总发放阶段:XX年1月25日至1月31日。六、组织领导此次捐助活动由区民政局负责制定方案,确定救助对象和救助标准,对捐助活动负总责;各街道党工委按方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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