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必信,诺必诚”,“小信诚,大信立”。诚信教育必须从大处着眼,从小处入手,从娃娃抓起,从日常生活抓起。要在全社会树立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风气和强有力的舆论氛围。共产党员必须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诚信建设方面同样如此。实事求是、诚实守信,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息息相关,每一个共产党员都要做重*守、讲诚信的人,做言行一致、说到做到的人,以自己的表率作用,带动群众投身于诚信建设之中。
诚实守信,重在实践,贵在积累。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去小恶而从善,积小善成大德,这是提高公民诚信水平的必由之路。
(十三)诚信建设靠教育,更靠法制。当前社会的信用缺失,既与诚信教育不够有关,更与法规的滞后、政策的不完善和制度的不健全相联。在我们的社会生活中,如果缺乏真实的交易信息、企业法人信息及其他相关信息的记录和披露制度,那必将为失信行为留下可乘之机;如果司法公正得不到有效保证,“起诉不受理,受理不开庭,开庭不审判,审判不执行”,那就不可能为诚信提供法律保障;如果对失信、造假、欺骗等行为惩罚不力,处罚的代价远低于造假、欺骗所得的利益,那就必然导致失信行为屡禁不止;如果违法比守法能获得更大利益,贪赃枉法比严格执法能获得更多好处,就很难让广大公民信守法律。有道是,舞弊者得利,效仿者纷至;舞弊者受罚,接踵者敛迹。
党的十六大提出要“健全现代市场经济的社会信用体系”。加快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完善的信用制度体系、利益导向体系和监督管理体系,是当前解决诚信问题的治本之策。应当努力形成这样一种局面:如果一个企业依法经营,它就感觉不到政府的存在;如果它违法经营了,政府就无所不在。要认真纠正“打击假冒伪劣很有成绩,制假售假行为却屡禁不止”的现象,既抓惩处,又抓预防,关口前移,拒假冒伪劣于市场之外。如何建设信用体系,需要集思广益、大胆探索,创造新鲜经验。令人欣喜的是,许多地方已开始建立企业与个人信用制度,把企业、个人的诚信表现与他们的切身利益直接联系起来。诸如,记录企业和个人的信用状况,建立信用“户口”,开列失信者“黑名单”,将市场主体行为的各种信息公之于社会,通过建立激励约束机制,鼓励守信企业保持荣誉、鞭策失信企业痛改前非等等。这些都是在制度建设方面的有益探索。
(十四)在诚信问题上,一手抓制度建设,一手抓教育引导,这是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具体体现。完善而合理的制度可以有效遏制各种无诚无信的欺诈作弊行为,有利于诚信美德的巩固和弘扬;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的建设,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又能给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以强有力的推动。在诚信教育倡导的“谁诚信谁光荣”的基础上,制度建设的推进将为“谁诚信谁得利”提供保证。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通过正确的教育导向、舆论导向、制度导向、利益导向的推动,全社会的诚信水平必将不断跃上新台阶,达到新高度,取得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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