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宁关于社会主义建设的理论1.“共产主义就是苏维埃政权加全国电气化”——社会主义要有雄厚的物质基础。。,文明合作社工作者的制度就是社会主义制度。(私营企业、租让制、租借制)。、自由贸易和货币流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巩固工农联盟。,革新国家机关,反对官僚主义。,发展教育事业。列宁晚年的理论思考关于社会主义过渡在经历“战时共产主义”挫折的实践之后,他明确断定:“资本主义愈不发达,所需要的过渡时间就愈长”。新经济政策的实施,促使列宁重新思考社会主义过渡问题。他在《十月革命四周年》中反思说“用无产阶级国家直接下命令的办法在一个小农国家里按共产主义原则来调整国家的产品生产和分配”是错了。他提出:“要从资本主义社会走上接近共产主义社会的任何一条通道,都需要有社会主义的计算和监督这样一个过渡,一个漫长而复杂的过渡”。关于利用国家资本主义列宁主张以国家资本主义来克服小生产落后状况,他认为,私人资本主义比私人小生产进步,在落后国家尤其如此。从生产进步角度看,国家资本主义在经济上大大高于俄国现时的经济。因此他提出,国家资本主义是落后国家“社会主义的入口”。这是对马克思主义的重要发展。关于商品经济列宁晚年认识到进入社会主义的落后国家,不可能像马恩设想的那样消灭商业,因为经济上大工业与小农经济并存,而且大工业暂时无法满足用以向农民交换的产品,所以只能让私人小工业补充向农民提供的产品。列宁据此提出“商业化原则”,认为商业是“千百万小农与大工业之间唯一可能的经济联系”。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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