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日读书社”在学校指导下,由学生自愿入社,成立于2011年12月,社员达300余名,章程如下:
第一章总则
为了进一步规范社团的管理,促进本社团的健康发展,更好的发挥本社团在校园文化建设中的积极作用,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社团在学校的统一领导下,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我们自愿结合在一起,进行读书交流、手工创作、绘画、书法等活动的群众性团体。
第二条我们社团要成为加强校园文化活动的重要力量。
第三条我们的宗旨:把制作过程与学习相结合,既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又能把所学的知识运用到活动中进行巩固提高,还可以培养学生勤俭节约、搞课收集的好习惯。这样的活动能使孩子们亲自去实践,充分开发学生的智力,由于形式比较灵活,能激发学生的兴趣,最终达到培养学生参与意识,提高学生动手动脑的能力。
第四条社团的中心任务是:
(一) 为推进我校素质教育和促进学校的特色化发展做出贡献。
(二)通过丰富多彩、富有成效的活动,营造健康、文明的校园文化氛围,丰富和发展他们的兴趣,从而努力提高他们的动手能力,培养他们的创新精神。
第二章社团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申请成为社团成员所具备的条件:
(一) 凡承认本章程,思想健康,能积极向上,对社团活动有兴趣并有志在社团活动中增长见识,锻炼自我的学生均可加入。
(二) 遵守社团的各项规章制度,具备团结协作的精神。
第二条社团成员的基本权利
(一)有权参加本社团组织和开展的各类活动。
(二) 有权对本社团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三章社团的活动展开
第一条活动的宗旨
(一) 社团活动要有利于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有利于学生创新精神的培养。
(二) 依据章程,独立自主,有创造性的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
(三) 内容贴近小学生的心理,形式多样,覆盖面广。
第二条定期开展活动,社团活动安排应尽量与学校的各项工作和活动相协调。
第三条开展活动应履行的程序:
(一) 开展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成熟。
(二) 经指导教师同意后,方可进行。
(三) 活动认真组织,做好记录。
附:“旭日读书社”组织名单
顾问:蒋祥峰
会长:马觅觅
副会长:韩芳芳
秘书长:程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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