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应用与共享,创新教育教学模式,提升教育质量,解决我校联合办学异地授课实际需求,发挥智慧教室功能,决定建设学院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特制定本办法。第二章在线开放课程建设第二条建设目标建设在线开放课程旨在促进我校转变教育教学观念,引领教学内容和教学模式改革,实现以教为主向以学为主转变、以课堂教学为主向课堂教学与课外教学相结合转变、以结果评价为主向结果评价与过程评价相结合转变,深入推进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与创新。鼓励各系部发挥学科专业优势和现代教育技术优势,以重点建设专业为突破,以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课、受众面广量大的公共课和专业核心课程为重点,建设适合网络传播和教学活动的内容质量高、教学效果好的在线开放课程。鼓励各系部联合或跨专业通过协同创新和集成创新的方式建设满足不同教学需要、不同学习需求的在线开放课程或课程群。鼓励教师积极探索在课堂教学中有效利用在线教学资源,研究使用手段,开展实际应用。第三条建设原则立足自主建设。发挥我校专业教学传统优势,借鉴兄弟院校的先进经验,采取“系部主体、学院支持”的方式,集聚优势力量和优质资源,引入竞争机制,建立在线开放课程和平台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注重应用共享。坚持应用驱动、建以致用,整合优质教育资源和技术资源,实现课程和平台的多种形式应用与共享,促进教育教学改革和教育制度创新,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第四条建设任务每年建设5-10门以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MOOC和校内小规模限制性在线课程SPOC为代表,课程应用与教学服务相融通的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课程类型主要包括:;;,遴选一批精品在线课程,积极参与省级及以上在线开放课程评价认定。、肖像权、隐私权、商业秘密及其他合法权益的情形;保证课堂内容无政治性、科学性错误及违反国家法律规范的问题。,所申报课程应具有三学期及以上教学实践。相同课程的教师组成教学团队共同申报,并确定一名课程负责人。第六条申报程序在线开放课程申报程序为:个人申请,系部审核推荐,学院组织专家评审立项。第七条建设方式课程建设采取先建设后认定的方式,建设期为一年。学院为立项建设的课程提供建设经费支持,课程录制方式不限。课程负责教师应根据教学实际情况定期对课程资源进行更新、完善,保障上线课程教学质量。在线开放课程实行学院、系部两级管理。第三章在线开放课程上线教学第八条教学要求课程负责教师及课程平台要切实承担课程服务和数据安全保障的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国家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规范,依法依规开展活动,为我校师生和社会学习者提供优质高效的全方位、个性化服务,建立全方位安全保障体系,实施对课程内容、讨论内容、学习过程内容的有效监管,杜绝和制止网络有害信息的传播。第九条上线流程校级及以上立项的在线开放课程可纳入培养方案中,授课教师可申请上线教学。上线申请工作应在学生选课前完成,在课程所开设的系部及教务处审核通过后,可在下学期内开展教学活动。开课教师需在开课申请时提交见面课授课安排,见面课安排如有改动需及时通知学生并上报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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