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鄞州区残疾人工作总结及2011年工作思路
2010年工作总结
今年是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和五中全会精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创先争优工作的重要一年,也是贯彻实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的最后一年。这一年来,全区残联系统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残联的关心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全力创建“扶残助残爱心城区”创建工作,全面深化“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大力推进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达标工作。全区残疾人的生活水平、发展水平、社会环境水平、事业保障水平明显提高,初步实现了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
一、爱心城区创建进一步深化
我区将“扶残助残爱心城区”创建活动作为全面提升残疾人事业发展水平的重要载体和有力抓手,高起点做足组织准备,高要求找准薄弱环节,高标准落实创建措施,高强度推进创建工作,高质量实现申报承诺,通过不懈努力,全区各级、各部门不断把创建工作推向新的高度。
(一)精心组织,多层次推进创建工作。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和省残工委制定的创建工作目标,我们精心调研,准确了解我区残疾人事业的基本状况、发展实力,及时向区委、区政府领导作了专题汇报,并
代拟我区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得到了区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在去年全区创建动员大会的基础上,今年四月一日、九月二十日,相继召开全区创建工作推进会、协调会等,合力推进残疾人“爱心城区”创建工作成为全区干部群众的共识。
(二)部门协作,聚合力保障创建质量。区残工委多部门精心配合,用心协作,进一步明确职责和任务,建立分工协作、运作有序的工作机制,确保全区“扶残助残爱心城区”创建顺利开展。残联和卫生部门积极落实康复八项指标,提前达到2015年全国一类地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标准;宣传部门建立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与评比机制;统计部门启动监察创建八个指标抽样调查工作;文广新闻出版局(体育局)落实向残疾人免费开放体育场馆和提供盲人有声读物;发改局、规划局、建设局和城管局携手推进城区无障碍设施建设;司法部门将《浙江省残疾人保障条例》列入“五五普法”内容等。
(三)全力以赴,高标准落实创建措施。确立各项制度,明确创建职责。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挥协调监督平台作用,不断加强与政府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通报和沟通创建工作进度、跟踪创建工作质量,确保形成以“政府主导、部门参与、社会支持”的创建工作机制和态势;区镇联合创建,构建互动格局。区残工委与横溪、姜山、古林、云龙和首南等五个创建扶残助残爱心镇乡(街道) 签订创建责任书,
使全区的创建工作向镇乡(街道)、向基层延伸;重视创建载体,丰富创建内容。利用“全国助残日”、“人人享有康复服务”达标、“省万人残疾人就业帮扶”、“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等重大残疾人事业工程作为创建载体,丰富创建内容,进一步加强了创建宣传力度,营造创建氛围。
7月1日,由省政府残工委副主任、省残联理事长陈燕萍带领的省政府残工委“十二五”规划调研组领导,在我区石碶街道进行走访调研,并对我区的“扶残助残”爱心城区创建工作给予肯定。
二、残疾人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
(一)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我区残疾人生活保障政策以采取“普惠加特惠”为原则,将重点保障和特别扶助相结合,着力提升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继续实施残疾人基本生活补助全覆盖政策,全年拨付专项补助资金约1295万余元,保障14562名残疾人按月定额领取生活补助金。突出重残、困难群体保障,继续实施重度残疾人生活保障工程,全年有1449名重残贫困残疾人享受单独施保补助。8月份起,区政府实施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城镇与农村低保金都提高到440元/月,全年累计发放重残补助金688万余元。突出特殊困难扶助,对因遭受急难而生活发生困难的残疾人进行临时救助和慰问,全年共救助遭遇特发性困难的
残疾人家庭148户,落实救助资金48万元。加强在重大节假日期间对贫困残疾人送温暖的力度,元旦、春节期间,集中开展走访慰问2734名低保户中三、四级和一级残疾人中未列入基本生活保障工程或托(安)养工程人员得到走访慰问,。
(二)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住有所居、老有所养”。通过实施“安居暖心工程”,,使64户残疾人危房户得到了翻建、修建和无房户租赁补贴。经过连续几年的努力,全区残疾人基本实现人人享有安全地“住有所居”;继续开展对残疾人个人参加养老保险进行补贴,完善残疾人养老保险体系,保障我区无业和个体从业的残疾人老有所养,全年受惠159名残疾人,补贴金额27万余元。
(三)实现残疾人文体活动更加活跃。今年我区残疾人文艺活动不断。组织了第二届残疾人鹊桥联谊会,为51名残疾人朋友牵线搭桥做红娘;实现残疾人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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