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严惩贪官污吏
朱元璋是明朝的第一位皇帝,他亲自参加了元末农民起义,目睹了元朝由于官吏贪污腐败,大厦倾覆的过程。他创建大明后,针对官吏贪污受贿的严重情况,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第一制定了惩治贪官污吏的法律。洪武初期,朱元璋进行了大量健全法,如:他亲自主持修订了《大明律》,制《大诰》,加大对贪官污吏的惩治力度,其手段之狠决,态度之狠决,态度之坚决,真可谓前无古人。
朱元璋出身农村底层,对官吏横征暴敛、贪赃枉法的行为有切身感受。洪武六年,大明官场腐败之风渐起,官逼民反之事时有发生。朱元璋知道,如果不严惩贪腐官吏,大明江山就会动摇。洪武二年,他对群臣说:“不禁贪暴,则民无以遂其生。”为了整顿官僚队伍,巩固大明政权,朱元璋提出:“此弊不革,欲成善政,终不可得。”因此,他亲自主持修订《大明律》、制《大诰》,加大对贪官污吏的惩治力度,其手段之狠决、态度之坚决,真可谓前无古人。比较大的案子当属
蓝玉案、胡惟庸案、空印案和郭恒案了。
蓝玉案
洪武二十六年,明太祖朱元璋借口凉国公蓝玉谋反,株连杀戮功臣宿将的重大政治案件。因蓝玉案被株连杀戮者,当时称之为“蓝党”。该案与胡惟庸案合称为“胡蓝之狱”。经两个案件发生后,明朝元功宿将已屠戮殆尽。
蓝玉,凤阳府定远县人,开平王常遇春内弟。初隶常遇春帐下,有谋略,作战英勇,屡立战功。由管军镇抚积升至大都督府佥事。洪武十四年封永昌侯。二十年拜为大将军,屯蓟州。二十一年捕鱼儿海之战,杀北元太尉蛮子等,降其众,获马驼牛羊十五万余,焚其甲仗蓄积;又破哈剌章营,获人畜甚多。朱元璋对其宠遇甚隆,比之为卫青、李靖,封为凉国公。但蓝玉居功自傲,日益骄横跋扈。他蓄庄奴假子达数千人之多;乘势暴横,并仗势侵占东昌民田。当御史按问时,竟将御史鞭打后赶走。北征时私占大量珍宝驼马无算。回师夜经喜峰关,因守关吏未及时开门,竟纵兵毁关而入。他的所作所为,引起朱元璋不满。但蓝玉犹不收敛,擅定军中将校升降与军队进止,导致朱元璋数次责备。洪武二十六年,锦衣卫指挥蒋
告发蓝玉谋反,下狱鞫讯后,狱词称同景川侯曹震、鹤寿侯张翼、舳舻侯朱寿、定远侯王弼、东筦伯何荣及吏部尚书詹徽、户部侍郎傅友文等谋反,拟乘朱元璋藉田时发动叛乱。朱元璋遂族诛蓝玉等,并株连蔓引,自公侯伯以至文武官员,被杀者约两万人。朱元璋还手诏布告天下,并条例爰书为《逆臣录》。列名《逆臣录》者,有一公、十三侯、二伯。
胡惟庸案
中国明太祖朱元璋因丞相胡惟庸谋反,株连功臣宿将的重大政治案件。与蓝玉案合称胡蓝之狱。起于明洪武十三年(1380),终于二十五年。明初,朱元璋对丞相胡惟庸专权擅政、结党营私、骄横跋扈的举动极为不满,采取种种方式对其制约。洪武十三年正月,有人上书告胡惟庸谋反,朱元璋遂以“枉法诬贤”、“蠹害政治”等罪名,将胡惟庸和涂节、陈宁等处死。胡惟庸死后,其谋反“罪状”陆续被揭发。朱元璋为肃清“逆党”,株连杀戮者达 3 万余人。前后延续达10年之久,朱元璋并作《昭示奸党录》布告天下。
“胡党”而受株连至死或已死而追夺爵除的开国功臣有李善长、南雄侯赵庸、荥阳侯郑遇春、永嘉侯朱亮祖、靖宁侯叶踦等 1公、21侯。胡惟庸被杀后,朱元璋遂罢丞相,革中书省,并严格规定嗣君不得再立丞相;臣下敢有奏请说立者,处以重刑。丞相废除后,其事由六部分理,皇帝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中央集权得到进一步加强。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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