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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消防规划中给规划对策的探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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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消防规划中给水规划对策的探讨- 消防给排水论文
消防供水是城市消防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有效地预防和及时扑救城市火灾,必须十分重视城市消防供水设施的规划建设。
城市消防用水主要依靠城市供水系统,因此应尽快完善城市给水管网及消火栓、加压泵站和消防水池等消防供水设施的建设。另一方面要充分利用海洋、江河湖泊等天然水体作为补充备用水源,建设通车道路和取水设施。从而形成各具特色的城市消防供水体系,为火灾扑救工作提供充足的水源。
针对城市消防给水的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特提出以下规划对策。
1、加快城市水源的建设
各个城市应根据当地水源的实际情况,制定确实可行的水源规划,适度超前地采用用水标准,满足不断发展的城市建设需要。对于大面积缺水地区,应加快给水厂的规划建设,合理布置给水厂,挖潜改造旧水厂,提高制水能力。小面积或局部缺水地区,尤其城区的一些边远村镇,可针对性地规划建设调节水池,利用夜间补充水量,保证白天和高峰期的供水要求。
2、大力新建城市供水管网和改造旧城区管网
在搞好水厂建设的同时,应加强城市给水管网的建设。城市应采用环状管网供水方式,并进行合理供水分区,分区间以连通干管连接,提高各分区的供水可靠性。在城市建设过程中,必须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城市给水管网进行合理的技术改造,对管路网络结构进行优化调整,实现计算机优化调度,实时对管网的水量、水压进行监控,加强管道的检漏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供水事故,提高管网的综合输水能力。
在给水管道的设计和建设中,管道管径的确定必须符合生活、生产、消防等各方面的综合要求,由城市建设等有关部门加强管理,以保证消防供水的水量和水压。规划建议对在城市道路特别是主干道下铺设给水管道,应作出必要的规定,城市道路的给水管管径不得小于300毫米;在小区内部道路,凡是按规定应装设室外消火栓的位置,其给水管管径一般不宜小于200毫米,小区内部设有消防泵房时,其管径不得小于100毫米。
3、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消防供水压力
城市的给水管网水压平时一般可以满足要求,但在一些地势较高的地段、旧城区和管网末梢供水压力往往很难满足消防要求。针对目前采用的低压消防体制,建议在供水压力较低的地区和特别重要的地区,结合成片开发建设或改造,建设集中加压泵站及相应的给水管网,并且最好与生活、生产用水加压泵站合建,贮水池兼作消防水池,节约投资,保证水质。当火灾发生时,加压泵站立即启动,使区内给水管网形成临时高压,保证消防直接用水的水量和水压要求,使火灾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4、高度重视室外消火栓的建设管理
现在全国大多数城市的室外消火栓数量严重不足,已经成为消防供水系统存在的主要问题,迫切需要解决。
对于今后成片开发区,要求建设开发部门严格按照规划同步铺设管道和消火栓,要求一步到位,不欠新帐。室外消火栓应沿道路设置,尽量靠近十字路口,间距不应大于120米,保护半径不大于150米。规划建议在旧城区中房屋密度大、巷道长而多的地段消火栓间距不大于120米;城市道路宽度大于60米以上的,在道路两侧按照不超过120米的要求都设置消火栓。对一些高层建筑、工业厂房和重要建筑,应按规范要求设置专用室外消火栓及水泵接合器。
充分重视室外消火栓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城市消防部门应和供水、建设等部门协调好消火栓的建设和日常管理维护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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