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红山小营经济适用房工程应急预案与响应措施编制人:审核人:审批人:****项目部2011-4-18应急预案与响应措施一、目的:为有效地处理建筑工程重特大安全事故,控制伤亡事故和实施应急救援工作,迅速调度所需救援人员、物资、设备,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危害。二、工程特点:本工程为南京红山小营村经济适用房03、04栋、A-2商务楼工程,位于南京红山小营村。主体建筑为18层的框架结构及二层商业用房。三、(潜在)事故事件类别火灾、爆炸;工伤、中毒事故;机器设备事故;强风;停电;汛情;其它。四、应急处理与响应组织机构(附图)公司应急处理与响应领导小组。项目部应急处理与响应领导小组。五、应急处理与响应联络流程(附图)公司事故事件应急处理与响应联络图施工现场火灾爆炸事故应急处理与响应联络图施工现场其它事故应急处理与响应联络图六、应急处理与响应工作程序1、火灾、爆炸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主要对易燃易爆物品的,易燃易爆物品的贮存、搬运、使用以及明火作业均是火灾、爆炸事故防范的源头。火灾事故的发生有初起、发展、猛烈、下降和熄灭。火灾事故发生的5-7分钟内是灭火的最好时机,故在发生火灾事故是必须确保在最好的时机内控制火势以防止火灾事故的扩大。事故的划分一般事故:指烧覆面积在500m2以下或直接(间接)经济损失5000元以下,且只有人员轻伤的;重大事故:指烧覆面积在2000以下或直接(间接)经济损失50000元以下,且只有人员重伤的;特大事故:指烧覆面积在2000以上或直接(间接)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上,且只有人员死亡的;火灾发生时,由发现者大呼“**(地点)着火了”,并立即通告给消防负责人和值班领导。防负责人和值班领导立即通知报警组、义务消防小组,并组织全体义务消防队员和抢救组进行现场灭火和人员抢救。如现场火势不能控制或遇重大、特大火灾事故时,报告消防负责人拨打“119”报警,并讲清火灾发生详细地址(如街、路门牌号);着火部位;讲清什么物品着火;讲清火势大小、讲清报警人地址或联系电话和报警人的姓名,同时通知接车组负责接车;事故发生单位在进行现场抢救的同时,报告人正式向工程股报告,如遇有人员伤亡还应该拨打“120”联系相应的医院急救,接车组负责接车。抢救组在急救车到事故现场前对受伤人员进行简单包扎或其它紧急救助。工程股在接到报告后立即向施工现场项目部现场负责人汇报,1小时内向项目经理汇报。如遇有重大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时8小时内向南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书面形式汇报。事故发生后,一般火灾事故由专职安全员同工程股带队成立处理小组;重大火灾事故由项目副经理带队组织成立处理小组;特大事故由项目经理同政府有关部门成立处理小组。本着事故处理“三不放过”的原则给予责任者和相关责任部门处理,并将相关处理结果记录备案。、事故划分轻伤事故:负伤休息1个工作日以上,105个工作日以下的失能伤害;重伤事故:指损失工作日为105个的失能伤害,重伤的损失工作日最多不超过6000日;死亡事故:一次死亡1人以上的事故;重大死亡事故:一次死亡3至9人的事故;特大死亡事故:一次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的事故。、因工伤事故发生后,由发现者向当班领导报告。值班领导和安全负责人组织抢救组对受伤人员抢救并保护好现场。事故发生部门在事故发生1小时内以电话向工程股报告,工程股在2小时内向
应急预案与响应措施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