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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学法笔记6.doc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7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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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行政执法人员学法专题讲座
行政执法机关预防职务犯罪讲课稿
讲座时间、地点:2008年11月11日下午、11楼会议室
主讲人:乔新宇(市质监局监察室)
参加人员:市局机关公务员、行政执法人员
一、为什么要讲这一课?
首先是司法、行政机关正确履行职责的需要。各个司法机关、各行政机关都有各自的职权,这些权力都是依据宪法和法律或行政法规赋予的,法律在给予权力的同时也给予了一定的限制,就是要正确行使权利,权利不能不用,也不能滥用。滥用权力、不用权力造成后果的,不是违法就是犯罪,不承担行政责任,就要承担刑事责任。既然滥用权力、不使用权力造成一定后果的,要负责任,那么作为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就得明白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来说,与履行职务行为有关的犯罪就两种,一种是贪污贿赂犯罪,一种渎职侵权犯罪。我们今天主要是研究渎职犯罪,弄清楚渎职犯罪与履行职责的关系,就能促使我们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从而预防渎职犯罪。
其次是检察机关宣传反渎职侵权工作的需要。刑事诉讼法规定,贪污贿赂犯罪、渎职侵权犯罪由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这两种犯罪统称为职务犯罪。从危害的后果来看,渎职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要远远大于贪污贿赂犯罪的社会危害性。比如渎职行为引起的矿难事故,既有人员伤亡,又有直接、间接的经济损失。这种社会危害性远远大于贪污贿赂犯罪造成的那种财产的单一损失。近几年来,检察机关加强了对反渎职侵权工作的宣传和查处力度。首先将检察机关渎职检察部门升格为反渎职侵权局,与反贪局同级,从组织上、人员上、装备上给予了保障;其次,组织了保障人权、查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查处危害资源渎职犯罪等一系列专项行动,加大了查处渎职犯罪的力度,再次,重新修订了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的立案标准,从法律角度界定了查处的标准和范围。
二、正确理解渎职侵权犯罪的概念、特点
(一)什么是渎职侵权犯罪
渎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损害公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客观公正性的信赖,致使国家与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我国刑法的分则共规定了十种类型的犯罪,像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侵犯财产的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等等。之所以刑法对犯罪的类型进行分类,是因为每一种犯罪都侵犯了不同的法益,也是是法律所保护的不同的社会关系,也叫做犯罪的客体。像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就是由于行为人的犯罪行为使公民的生命权、健康权等受到了侵害,侵犯财产的犯罪使国家的、公民的财产遭受了损失。那么渎职犯罪就是由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行为使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受到了侵害,使社会公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公正性的信赖受到了损害。
我国刑法规定渎职罪,是为了保护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以及公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客观公正性的信赖。所谓国家机关的活动,是指各级国家机关执行国家职能,贯彻国家的法律、法规与政策的活动。这种活动除了必须具有合法性之外,还必须具有客观公正性,所以说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实际上是指合法、客观、公正地执行国家机关职能的活动。根据权责利相统一的学说,国家赋予你一定的权力,就要求你在规定的权限范围内合法、客观、公正地履行你的职责,如果你滥用你的权力,该使用权力时不使用,或不正确使用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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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8-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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