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刺客与侠文化发布时间:2007-10-915:02:58被阅览数:372次来源:中国怀旧网文字〖大中小〗)这是剑和酒的江湖。最早的侠,是墨子。最先的武林,源于他所创的墨家。韩非子说,当时唯一能和儒教分庭抗礼的不是老子的道家,也不是申布害、韩非的法家,而是墨翟的墨家。儒走向了庙堂,墨走向了江湖。墨子时代的侠都要做到为了“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而“赴火踏刀,死不旋踵”。墨子本人就曾为了阻止强楚吞宋而“行十日十夜至于郢”。这时的江湖,略有金庸所说的“为国为民,侠之大者”之风。墨侠的精神,不仅潜移默化在历代农民起义中,而且在中国下层社会具有广泛影响----重然诺、行兼爱、讲意气、轻生死。这正是后来江湖行为的准则。这时候的侠义,就是顺天、利民! 在庄子眼中,“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的是强盗,孟尝君和盗跖一样:盗跖还算盗亦有道,孟尝君却用软刀子掠夺百姓。真正的侠,是调和天下的圣人(见《说剑篇》)。----他的要求似乎太高了些。侠毕竟是人。到了战国,士阶层出现后,侠义开始与节操合流-----墨与儒联姻了----侠有了义和忠两重内涵。晋灵公十四年,中国历史上第一位职业刺客出场了。他叫鉏麑,任务是去刺杀大臣赵盾(戏曲《赵氏孤儿》中孤儿之祖)。鉏麑凌晨潜入赵府,看到赵盾“闺门开,居处节”,一时犹疑不决:以为杀民臣不义,弃君命不忠。在艰难的忠义选择中,他触槐而死。与他同时代的灵辄,为了报答昔日一饭之恩,反戈救主。在忠义之外,之恩图报成了最强烈的江湖原则。忠与义在贬值----侠义逐渐由社会化退向了个人化。一旦恩遇成为行侠的理由,侠的内涵就收缩退化成个体志愿。让我们看看这种转变吧: 《史记刺客列传》说道,鲁国的曹沫,为鲁将,三败於齐,割地求和。会上曹沫突然“执匕首劫齐桓公”,令还失地。得愿后投匕首,下坛就位,颜色不变----他还坚守着古老的信义原则,不仅对自己,也对敌人。而齐桓公,更是表现出惊人的风范,临危不乱,脱险不违约----那个时代侠客做得潇洒,连对手也是光明磊落的。齐鲁会盟之后的167年,专诸带着他那柄天下闻名的鱼肠剑来了。专诸不是勇猛之士,传说干瘦得迎风即倒。他卷入了一场宫廷风波——侠的活动舞台不定期在江湖与庙堂之间。更加奇特的是当这样一个弱质的刺客刺中王僚之后,王僚居然叹了口气,说:壮士。然后放他走了。史记将故事改为“王僚立死,左右亦杀专诸。”相比之下,我宁可想信前者,侠本应该干得惊天动地,这样,使侠的事业本身带有强烈的戏剧色彩和悲壮精神。再七十年后的豫让,陷入的是一场是非难分的大夫之间的权力斗争。他可能算作是和一个失败的英雄。他不能在忠义之间象鉏麑一样做出明确的选择,他更没有完成做为刺客的使命。他为一个心狠手辣的家伙卖命。一而再再而三的刺杀赵君,赵君再擒再放,这就使豫让本身的行为带有些无赖的性质了,但他坚韧地保持了那种不舍不甘的精神。不惜付出漆身吞炭的痛苦代价。就侠,尤其是刺客的职业精神而言。是无可挑剔的。尤其是他说出那句天下皆尺的准则时,他的个体人格力量已在锤炼之后近乎完美。他说:“士为知已者死,女为悦已者容”,一句话,就定下了今后江湖中刺客行当的规范。四十年后,侠和刺客们已重新从深宫内苑走回了市井之间,选择了俗世卑下职业了。例如其中有名的聂政,就是一个杀猪的。其实当时市井间杀猪屠狗之辈,引车卖浆者流,都藏丰很多大侠刺客。聂政并不寂寞,至少还有个手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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