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销售合同
篇一:电子元器件销售合同
销售合同
甲方: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按以下合同条款执行: 一、产品名称、型号、数量、金额(港币):
二、供货确认:
(1) 乙方向甲方提供《采购明细表》并以此作为甲方供货的依据。要求《采购明细表》字迹清楚,并应详细列出采购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等要求。
(2) 甲方收到乙签字盖章的《采购明细表》后,如无异议,应在24小时内,将由甲方代表签字盖章并注“同意”的该单传真至乙方,并即按该单之要求执行。双方签字盖章的《采购明细表》同样具有法律效力。三、品质检验:
(1) 甲方在将产品供给乙方前,需对产品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甲方确认的企业标准进
行检验。如在合同附本中有技术协议书,甲方还要执行该协议书之各条规定。每批供货产品应有甲方品质管理部门的质检合格证,或质保书。乙方在接收货物后,由乙方品管部门在甲方所在地按上述检验方法进行复检。乙方复检结果是最后的品质裁决(执行标准有争议另议)。
(2) 甲方按《采购明细表》提供的批次产品质量合格率应不小于98%。
(3) 当发生批次产品不合格时,甲方收到乙方的“不合格报告”后,需重新组织生产该产
品,以免耽误乙方的生产进度。
(4) 甲方不得将乙方已退货的不合格产品混入下批供货之中,一经乙方发现有此类情况,
甲方须接受乙方按该批产品总价的3倍以上的罚款(罚款金额从乙方向甲方支付的货款中抵扣)。
四、不合格品处理:
(1) 乙方按标准接收的货物,其中的不合格品,甲方承担退换责任。
(2) 乙方按标准检验定为不合格品的产品,又被乙方判为可特采、让步接收、挑选使用的
该批产品,乙方将按其总价值的—%的幅度扣款,甲方应予承担。其中确认不可使用的货物,按上条执行。
(3) 乙方不得将混有其他加工单位的不合格品退给甲方,如有此种行为,一经甲方鉴别出
来有其他加工单位的退货件,乙方按该批产品总产价值的3倍赔偿甲方。
五、供量控制:
(1) 甲方在没有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迟交货期或减少供货数量。(2) 甲方在没有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擅自加工多于计划安排的产品数量,以免甲、
乙双方在执行合同的过程中,乙方提出临时更改时无法实施。
六、包装、运输:
包装应用标准包装,由乙方提供布袋、周转箱,费用由乙方负责,其它小件包装由甲方负责,
乙方协助运输。七、数量清点:
甲方将货物送至乙方后,由乙方仓管人员清点,甲方监点。如甲方不参与监点,则以乙方清点数为准。不足数量由甲方补齐。乙方到甲方提货时,乙方提货人员在甲方处负责清点大包装数量,具体数量由乙方在入库时清点,如有误差,乙方应于当日通知甲方,甲方必须在通知到达两日内,派人员到乙方处核对,否则以乙方清点实际数目为准。
八、协助支持:
乙方在生产中造成的甲方所供产品的损坏件,需请甲方协助返工,其返工费用(另定)由乙方
承担。
九、质量追诉期:半年。
十、双方每月25日对帐一次,以保持帐目一致。十一、付款方式:月结60天。
十二、合同纠纷:协议解决或按国家有关法律部门裁决。
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甲方:乙方:单位盖章: 日期: 单位盖章: 日期:
篇二:电子产品购销合同样本
电子购销合同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规定,经询价协商一致后,签订本合同。
一、采购产品名称,数量,价格规定
甲方向乙方采购详见采购清单,含普税价为: 元;
(大写:。
二、商品交付与验收
(一)交付方式:送货上门;送货时间:合同签定后日内;
送货地址: 运费由乙方承担。
(二)验收方式:由甲乙双方共同验收。
乙方向甲方说明商品的配置,核对商品品牌、型号,通电调试,符合使用说明书中的配置和产品质量状况,经甲方确认后,验收完毕。
三、货款结算
协议签署后, 产品到货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货款同时乙方应该提供普通发票给甲方。
收款单位信息
名称:
开户行名称:
开户行账号:
四、商品售后服务
乙方按照《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中销售者的义务向甲方提供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办公设备按照厂家规定的质保时间和质保范围进行质保。
1、电子产品送货上门后,乙方应派专业技术人员为甲方提供技术支持,直至全部正常使用方可离开。
2、所有电子配件按电子配置清单质保时间质保,在规定时间内如有质量问题,进行24小时内免费更换。
3、本产品为
电子销售合同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