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维侒纠弹巨贪
清代在监察机构的设置上基本沿袭明制,其间稍加改动,将监察御史增为十五道,主管监察地方官员、各省刑名,以及在京诸司等。此时的御史制度较之前代,其职能已有弱化,作用也稍显逊色,但作为传统中国监察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仍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官吏的廉洁尽职和政治秩序的稳定。
光绪二十一年(1895),中日甲午战争清朝战败,被迫签订了《马关条约》,将中国的台湾割让给日本。此时的清政府已经内忧外患、千疮百孔。也正是这一年,裴维侒被任命为福建监察御史。鉴于当时台湾的混乱局面,裴维侒上呈了一份奏折,弹劾原台湾总兵万国本,也由此引出了一场惊天大案。
原台湾总兵万国本,此时刚刚被调任为广东南澳镇总兵,此人实为一个胆大妄为的巨贪。裴维侒在奏折中写道:万国本利用中日和议已成,双方尚未交接的混乱之机,放火烧毁了台湾当地的财政机关,趁乱将财政库藏盘运一空。他还纵容手下兵丁四出劫掠,大肆骚扰台湾百姓。遇到有钱人家,竟肆意抢夺,以致发生了杀害百姓的恶性事件。万国本在台湾的民愤极大,但台民状告无门。万国本内渡之后,住在上海客栈,他所侵吞的赃款数额巨大,以至金银满屋。他将银子分批兑换成洋元,每次都多达五万银元。万国本的贪赃恶行,在民间已是众所周知。可就是这样一位罪行累累的巨贪竟然逍遥法外,而且又被委以南澳镇总兵的重任。这是不可取的。我作为监察官员,有职责对其贪污行为进行调查,一旦查实,严惩不贷。请皇帝指示。
最终,清政府采纳了裴维侒的建议,并及时对万国本进行了处理。
原文链接
奉上谕,南澳镇总兵员缺,著万国本补授。……惟臣闻总兵万国本前任台湾总兵时,知中日和议已成,台湾为海外之地无人过问,辄敢焚毁藩署,将库藏盘运一空,并纵令兵丁四出劫掠,遇有赀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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