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工作服管理办法
一、目的:为了适应公司发展的步伐,树立公司良好的整体形象,展现员工风貌,宣扬企业文化, 规范员工统一着装,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和福利待遇。
二、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三、发放:
1、工作服数量:员工工作服分夏装和冬装,夏装短袖2件,冬装长袖2件,冬装外套2件。
2、建立台帐:
、仓库建立领用记录台帐,并在员工备用服装不足员工总数10%时及时将备用服装的储备情况反馈给行政人事部,并由行政人事部申请予以及时补充;
、行政人事部建立工作服管理台帐,应明确追溯各部门人员领用时间、领用人、领用数量等相关信息;
、各部门应建立工作服管理明细台帐,应可追溯到每件服装的发放人、使用人姓名、性别、岗位、领用时间等;
3、工作服规格:工作服大小尺码由制作商根据员工的身形量身套码而定。
4、工作服发放:
、发放工作服装时,由各部门负责人依据需领用工作服人数提出领用申请并经行政人事部经理确认后方可到仓库领用;
、员工领用时在确认相关信息后在工作服发放登记表上登记签字;
、新员工入职需试用期满(即转正)后方可配备工作服;
、转正员工在配备工作服六个月内辞职的,公司将其服装制作费用全额扣除,同时服装归属本人;在配备工作服半年以上、一年以内辞职的,公司将扣除其百分之七十的服装制作费,同时服装归属本人;在配备工作服满一年以上、两年以内的,公司将扣除其百分之五十的服装制作费,同时服装归属本人;
在配备工作服满两年以上辞职的,公司将不扣除服装费,同时服装归属本人;
、员工因个人原因被公司开除或辞退的,配备工作服六个月内,公司将其服装制作费用全额扣除,同时服装归属本人;在配备工作服半年以上、一年以内辞职的,公司将扣除其百分之七十的服装制作费,同时服装归属本人;在配备工作服满一年以上、两年以内的,公司将扣除其百分之五十的服装制作费,同时服装归属本人;在配备工作服满两年以上辞职的,公司将不扣除服装费,同时服装归属本人;
5、工作服价格:夏装34元/件;冬装50元/件;其他类服装(夹克、西服等)暂不公布价格,以后根据实际制作费用予以核算价值。
6、费用:所有工作服按正常手续发放,不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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