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州)国土资源局关于对XX建设项目
用地预审的规划审查意见
省国土资源厅:
XX项目是国家规划建设的上海至瑞丽国道主干线贵州省境内的一段,也是我省公路主骨架的重要组成部分。该项目属我省重点急需建设项目,其建设对促进沿线地区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XX年XX月,XX级发展改革委下发《印发XX级发展改革委关于审批XX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的通知》(文件文号);XX年XX月,XX单位下发《关于XX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文件文号)。该项目占地涉及XX县,,全线按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叙述项目用地规模),建设工期为XX年,总投资XX亿元。
该项目拟选线经我州(市)XX县共计XX乡XX村,,按现状用途分类(此为现状图上量算的面积):(旱地20公顷、、园地5公顷、牧草地5公顷、其他农用地5公顷),,。
根据XX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该建设项目拟用地规划用途为:按规划用途分类(此为总规图上量算的面积):(、、、),,。项目建设单位在可研究阶段就本着少占用耕地、节约用地的原则,尽量避开良好土质地段,并对项目拟选址进行了多方案比选,因此该项目用地选址合理,理由充分,拟占用基本农田确实无法避开。
项目所涉各县(市)政府已编制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建议方案(跨地州项目及线性工程不需要),各县(市)国土资源局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依法举行了
“项目选址方案、规划调整方案、基本农田补划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四个方案听证会议,形成四个方案听证会议纪要。现经我局审查,认为规划修改方案理由充分,切实可行,程序符合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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