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新区企业优惠政策汇总
优惠事项
优惠措施
企业研发与认证
获得国家、省、市科技创新类项目资金资助的企业
按国家到位资金的10%、最高不超过200万,省级到位资金的5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市级到位资金的4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给予配套补贴
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
国家级、省级、市级标准,分别给予企业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
获得国内专利授权
每件最高不超过6000元补贴
获得企事业单位国外发明专利授权
每件最高不超过4万元补贴
突破“零”专利授权的企业
最高不超过6000元奖励
企业新注册的普通商标和国际商标
普通商标每件1000元补贴、国际商标每件4500元补贴
每年新获得普通商标注册超过30件的企业
10万元补贴
主导制定并已公布的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
每项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最高不超过30万元、最高不超过50万元补贴
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并获得采标证书的企业或组织
2万元补贴
新创中国政府质量奖、四川省政府质量奖、成都市政府质量奖、天府质量奖的企业
分别给予60万元、40万元、30万元、20万元奖励
获得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0)认可
3万元补贴
获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OHSAS18000)认可
2万元补贴
获得食品安全管理体系(ISO22000)认可
2万元补贴
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CNAS)认可
3万元补贴
获得CMMI(Capability Maturity Model Integration,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等级认证的企业
给予不超过认证费70%的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
通过GMP(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s,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国际或国家级认证的企业
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一次性补贴
人才引进
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及相同层次的国外科学院(工程院)院士等国内外著名科学家创办的企业
给予200—500万元一次性项目启动补贴,并按2∶3∶5的比例分三年兑现
已入驻直管区的科技型企业新引进或原有科研人员每入选国家、省、市重点人才计划一名
按国家、省、市标准,给予企业5万元、3万元、2万元奖励
参与成都市与在蓉高校及企业联合培养战略新兴产业领域在职(硕)博士的直管区企业人才
获得成都市在职(硕)博士学费补贴后,再给予10%的学费补贴
创新创业载体
纳入创业服务支持体系的创业咖啡馆、创客空间及创业工场等创新型孵化器
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一次性补贴
直管区内新认定的国家、省、市级创新创业载体
分别给予其运营机构60万元、3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
实收注册资本在500万元及以上且成立后1年内用工人数达到50人以上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租用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及其下属单位建设的载体或管委会认可的相关产业专业载体
按评估等级,给予不超过1000平方米的办公研发用房3年房租补贴,第1年按每月不超过45元/平方米,第2、3年按每月不超过25元/平方米标准执行
经评审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入驻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与直管区区域外、成都市区域内的国家或省级大学科技园共建预孵化基地
按照实际使用面积给予不超过200平方米办公研发用房3年50%的房租补贴,补贴金额每年最高不超过15万元
经评审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在直管区区域外、成都市区域内经认定的创新创业载体租用小试、中试场地
给予不超过1000平方米、每月不超过20元/平方米的2年50%房租补贴,补贴金额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在直管区租赁办公研发场所2年(含)以上、年营业收入300万以上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经评估其持续两年年总收入增长率高于20%
购买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下属单位修建的创新创业载体内的办公研发场所,其购房款可以2年平摊缴纳
科技金融融合
担保机构优先为科技企业孵化器内的大学生创业企业提供融资服务
融资担保额度在300万元(含)以内
给予全额担保费补贴
融资担保额度在300万元以上的部分
给予50%的担保费补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担保费补贴不超过10万元
鼓励企业通过融资租赁方式融资
对融资成本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40%给予补贴,连续补贴三年,每家企业累计补贴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具有重大商业模式或技术创新、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处于的重大产业化项目,经认定符合天府新区高端新兴产业引导基金投资管理要求
可通过股权投资方式给予资金支持
科技服务体系
经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评估认可、运转良好的直管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
按服务费用的20%,给予运营机构每年最高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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