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复审分数线的公告
2012年全省选聘大学生村官笔试阅卷工作已经结束,根据《扬州市2012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简章》,按照相关县(市、区)、园区计划选聘人数及1∶3入围资格复审的比例,经扬州市大学生村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将资格复审分数线公告如下:
县(市、区)、园区
男生
女生
宝应县
79
93
高邮市
仪征市
89
98
江都区
江都区(定向选聘研究生)
82
邗江区
94
99
广陵区
94
99
化工园区
89
95
注:分数线上如果有考生成绩并列,则一同入围。
《关于扬州市2012年选聘大学生村官资格复审、面试及体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已经发布,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请关注扬州党建网(.),查询具体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并请按规定时间、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关于扬州市2012年选聘大学生村官
资格复审、面试及体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位考生:
2012年扬州市选聘大学生村官笔试成绩已公布,现将资格复审、面试及体检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1、复审时间:
5月22日9:00—5月24日18:00。
在此期间,每天9:00—18:00进行资格复审。由于工作量较大,为提高效率,建议广大考生相互错开时间,其中,扬州大学(含广陵学院)的考生最好于5月22日参加复审;生源地为扬州(含各县、市、区、园区)的考生最好于5月23日前参加复审;其他考生在整个复审期间均可参加资格复审。
2、复审地点:扬州市检察院二楼会议室(进扬州市政府大院左拐、文昌西路8号)。
3、复审要求:由扬州市大学生村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人对过线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按报考地区进行,考生应提供:①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回收)。②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需有考生本人签字)及复印件(复印件回收)。③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须提供经学校党组织盖章的证明;非中共党员的须按选聘条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回收)或经学校党组织盖章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各种奖励证书、学生干部任职文件及聘书等。④参加江苏省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等活动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经省、县(市、区)两级项目办公室审核盖章同意推荐的相关材料。
对资格复审合格者,将于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对不参加这次资格复审、不能提供相关有效证件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扬州市大学生村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人员缺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递补考生名单将在“扬州党建网”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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