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通讯地址:
乙方:
通讯地址:
为了顺利推进项目(下称“项目”)建设,根据甲、乙双方签署的《》(下称“框架协议”),就未尽事宜,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项目开发事宜签订本补充约定(下称“本约定”)。
一、项目概况
(一)用地位置:
项目地块位于。
(二)用地规模:
项目开发建设用地分个地块面积约亩(具体位置及编号见附图);景观用地面积约亩,其中水体景观用地面积约亩,绿地景观用地面积约亩;防护绿地面积约亩。实际出让土地面积以最终土地出让合同所提供用地红线图及确定面积为准。
(三)功能定位:
项目拟建设成为集商业、办公、酒店、居住及景观为一体的现代化滨水生态城市综合体。
二、土地价格、付款方式
(一)土地价格
1、项目地块挂牌出让起始总价按框架协议约定为人民币亿元(不包括基础设施配套费、契税和景观建设费用),折合单价约元/亩。
如项目地块成交价超过上述约定的,则甲方将溢价部分属于本级市政府的全部所得及时投入到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在市注册的控股子公司(下简称“乙方”)竞得项目范围的公共设施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具体方式双方届时商定)。
2、乙方若竞得全部项目地块,须另外负担水体景观和绿地景观建设,承担全部建设资金,并按甲方提供的水体景观和绿地景观施工图组织实施,上述景观建设费用按人民币***亿元控制。
(二)付款方式
项目用地( 亩建设用地)采用分地块一次挂牌,分期交地的形式。如乙方竞得项目开发建设用地,应按照如下方式支付公开出让成交价:
1、土地挂牌报名时交付出让起始总价%的保证金;
2、摘牌后一个月内,支付至成交价款总额的%(含
保证金);
3、项目摘牌后6个月内,支付至成交价款总额的%。
4、项目摘牌后个月内支付剩余土地出让金,未交付用地的土地出让金可顺延至交地后一个月内支付。
三、挂牌出让方式
项目用地采用“现状出让、净地交付(详见附件)”方
式公开挂牌出让,项目用地约亩分为五宗标的挂牌出让。一标的用地编号分别为、、,面积约亩;二标的用地编号分别为、、,面积约亩;三标的
用地编号分别为、、,面积约亩;四标的用地编号为,面积约亩,五标的用地编号为,面积约亩。
四、项目开发时序
(一)挂牌与摘牌时间
项目用地于挂牌公告, 完成摘牌。
(二)地块交付时间
甲方促成项目用地在项目摘牌日前完成征地拆迁工作。如乙方竞得项目用地,甲方在乙方摘牌后六个月内向乙方交付约***亩出让地块,剩余部分需在一年半内交付。
(三)项目开发时间
如乙方竞得项目用地,应在交地后六个月内开工建设;沿****路的办公、酒店、居住和商业建筑首期开发建设:景观建设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一年内完成(未交付用地部分建设时间可顺延),并经验收合格后交付甲方。项目整体开发周期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五、项目建设要求
(一)项目的建筑设计应以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为指导,贯彻“景观建设为主并辅以适当地产开发,地产是景观的配套”的理念,主要视觉通廊及重要景观节点应予以保证。
(二)按照框架协议约定,居住用地的综合容积率为不超过,商业办公酒店用地的综合容积率为不超过。其中,临路地块功能为酒店、商业、办公、居住,居住建筑面积不超过该地块总建筑面积的%,且居住建筑外立面效果应类似公共建筑风格, 为酒店用地。
(三)原规划世纪大道西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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