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工聘用合同书
甲方:新县亚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付正利
为更好的开展工作,强化各工作人员的工作责任,做到责权分明,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合同:甲乙双方根据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1、合同有效期自 2017年 6月1 日到2018年 5月 30日止。
2、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方。
第二条
1、电工属特种作业人员,乙方必须持有合法证件,做到持证上岗。
2、乙方负责电源管理,对所有电源设备,线路等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发现电源超负荷,短路等极易造成火灾的危险情况,必须立即进行修理,严防发生事故。
3、除电工人员,任何人不得随便乱拉乱接电源和安装电器设备,不准乱拉电线,如需拉临时线路时,要搞好安全措施,用后立即拆除。
4、电工严格执行电工操作规范,并负责电路、电器设备的安装、调试,检修与保养。
5、配电室要保持干净整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和其它危险物品。
6、定期对变压器开关柜进行维护清理,保持清洁,预防尘土造成短路,对电器设备线路要经常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配电室电闸跳闸时,不能马上合闸,应查明情况后,再合闸,以防发生意外。
8、乙方要树立安全意识,在操作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安全,做到安全第一,严禁违章操作,否则,发生一切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第三条
1、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自觉服从甲方的管理、教育。
3、乙方如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甲方按法规和单位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四条
1、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即自行终止。在聘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经聘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聘用单位规章制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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