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销售合同
供方(卖出人):邢台润联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20150125
需方(买受人): 签定地点:
签定时间:2015年01月25日
为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合同顺利执行,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共识:
一、产品名称、型号、数量、供货时间及数量
标的物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 价
总金额
交提货时间及数量及合同执行条件
手持式溶解氧测定仪
RL080126
1
14400
14400
溶解氧测定仪DO溶氧仪环保水产养殖测氧
RL080118
1
1056
1056
GDYK-201S室内甲醛测定仪
RL080456
1
5136
5136
GDYQ-201SX2啤酒甲醛测定仪
RL080457
1
11256
11256
BX80-NH3便携式氨气检测仪
RL080451
1
2580
2580
注:
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叁万肆仟肆佰贰拾捌圆元整元整。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当地物流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买家承担
五、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木箱等
六、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当场验收
七、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随产品发货
八、结算方式及期限:银行转账,款到发货
九、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合同附件。
十、标的物所有权自付清全款时转移,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出卖人所有。
十一、违约责任: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由当事人从下列中选择一种:
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的提交民事仲裁委员会仲裁。
2、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其它事项说明:
供方(卖出人):刘钊
单位名称:邢台润联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河北邢台
法定代表人:荣磊
委托代理人:刘钊
电话:0319-8322209
开户行:
账号:
需方(买受人):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税号:
公证方:
公证意见:
经办人:刘钊
确认后请回传:
回传号码:0319-8322209
联系人:刘钊
手 机:**********
手持式溶解氧测定仪
* 可测量mg/L氧浓度,%氧饱和度,氧分压和温度
* 可连接CellOx®325或DurOx®325溶解氧电极,不同电极可分别设定测量配置参数
* 自动读数功能,响应时间10秒,重复性<
* 空气(饱和水蒸汽)中自动校准
* 存储功能,可自动或手动存储,每组数据包括测量值,温度,日期,时间,编号及测量时的校准状态等
* 自动存储5000组测量数据,可在1s-60min之间设定存储间隔,手动存储200组测量数据
* USB接口,测量数据可同步传输到PC,也用于软件升级
* 背光显示及自动关机功能(可在10min-24h之间设定)
溶解氧测定仪DO溶氧仪环保水产养殖测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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